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彭芸 发自北京 研究表明,丈夫陪护妻子和新生儿有许多积极作用,尤其在不止一个孩子的家庭里,丈夫在妻子生育后的恢复期除了照顾妻子,同时还承担着照顾家里其他孩子的责任。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以及陪护人力成本的提高,我国男性休陪产假的诉求会逐渐加强。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聋人协会主席高晓笛对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表示,男性有权利和义务承担在妻子生育恢复期照顾家人和孩子的责任。
为此,高晓笛提出以下两点建议:首先,全国各地应统一落实关于男性享受陪产假的相关规定。高晓笛指出,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建议劳动法要对陪产假明确做出规定。统计发现,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级行政单位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为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高晓笛认为,应统一落实全国各地关于男性享受陪产假的相关规定,避免管理混乱,并保障男性在陪产假期间依法享有工资待遇等相关权利。其次,男性陪产假应该延至一个月。高晓笛认为,女性分娩后,各个脏器恢复到孕前的生理状态,需要一定时间,这个时间是有一定自然规律的,通常6周左右,也就是临床上的产褥期。因此,将男性陪产期延至1个月有助于产妇的恢复和新生儿的护理,对提高我国的人口素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