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
评论员 韩亚聪
满脸的稚气还未褪尽,却早已步入婚姻生活;柔嫩的肩膀仍需庇护,却承受起为人父母之重。在媒体的镜头下,被称为“早婚县”的云南金平县就这样“意外”地闯入了人们的视野,但却是以一种有些疼痛的方式,让我们在惊诧之余,也感到五味杂陈。
16岁丈夫迎娶13岁新娘、刚刚15岁就做了妈妈、不到法定年龄没有结婚证……在金平县,如此早婚现象并不少见,很多人初中毕业就结婚生子。在这个远离公众视线的国家级贫困县,早婚现象的死灰复燃,凸显了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沉渣泛起和法制观念的“备受冷漠”。
法者,治之端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结婚年龄中明确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在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金平县,虽然国家有相关宽松政策,但一些人的早婚却早得离谱,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在“想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想生几个生几个”的传统思维下,这些关于“人生大事”的法律法规已沦为一纸空文。在这种没有保障的婚姻中,又如何能保障美满的生活和家庭的未来?
还未成年,便已成家,让一双稚嫩的肩膀担负起一个家庭的重担,如此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残忍,更是对家庭生活的极度不负责任。婚姻应是时光沉淀后的庄严承诺,更要有岁月洗礼后的责任担当。以“拔苗助长”的方式,让未成年人努力迎合传统和风俗,这其实是在拿他们自己一生的幸福做赌注。生活经历的极度缺乏下,在面对家庭重担和现实残缺时,极易导致婚姻的破裂和生活陷入困境。
青涩婚姻之外,更有贫困代际转移加剧之困。一个个面带稚气和懵懂的男孩女孩,担当起了爸爸妈妈的角色,却依然要靠着父母的照料和接济生活。而“读书无用论”又加剧着他们“早辍学,早成家”观念的牢固与传递。贫困和观念之困从他们开始,又从他们蔓延至下一代,这是危险的代际转移,也是可怕的恶性循环。
很难想象,在这些固有观念和生活范本的影响下,下一代的人生理念和社会认知是否会发生变化,变化又会朝向何方?就像一名不合格的教师,以自己错误的人生经历和知识体系,向学生进行着错误的传道授业,结果似乎可以预见。
被扣上“早婚县”的帽子后,金平县相关领导有些委屈,并表示早婚只是极少数人的选择。我们应该理解,作为贫困县的金平或许不愿再承受“早婚县”之重。但理解背后,地方政府也应反思,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早婚萌芽,扭转落后观念。
社会学认为,早婚关系是代际关系变动的结果。因此,只有打破不合理的代际关系,方能破解由此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在教育层面,学校可以在课程设置中适当增加合法合理的婚恋观、早婚早育的危害等内容;在宣传层面,地方政府可以建立宣传队伍和工作机制,让正确的婚育观深入人心。
终身之计,莫如树人。破解早婚现象,洞察早婚背后的利益诉求,在转变人们观念的同时,更需要给予青少年更多改变命运的机会和渠道,让他们的发展之路更加宽阔,生存生态更加优化。由此,方能有望堵住早婚导致的贫困代际转移,让希望之光照亮每一个稚嫩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