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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0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综合新闻 “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专题活动在京举办 家庭建设要加强政府主导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实现共赢共享 @片警小侯:不下班的群众“自家人” 妇女儿童列入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对象 “让他安心治病救人,我便也是在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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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心理健康领域宏观指导性文件出台

妇女儿童列入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对象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耿兴敏 发自北京 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等22个部门近日共同印发我国首个针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宏观指导性文件《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意见》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

相关调查显示,老年人,孕产期及遭受性侵、家暴的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是心理健康服务的重点对象。《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等途径,为重点人群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纠纷调解等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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