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姚鹏 发自武汉 “据统计,湖北省近年来各级妇联信访的婚姻家庭类投诉占到60%以上,其中, 2016年全省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类投诉5174件次,占信访总量的67.5%。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14年《家庭矛盾纠纷状况调研报告》显示,2011—2013年各类家庭矛盾纠纷数量分别为10044起、11095起和12093起,呈逐年上升趋势。”
1月16日,在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湖北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彭丽敏代表湖北省妇联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政府主导,促进家庭建设的建议案。
据介绍,2014年以来,湖北省妇联先后联合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和机构,就全省家庭道德现状、家庭问题与社会政策状况等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当前,湖北省家庭领域存在着社会不良价值取向侵蚀家庭,传统家庭美德遭遇破坏和解构;婚姻家庭矛盾数量居高不下,家庭矛盾转化为社会矛盾现象突出;家庭教育亟待改进,家庭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足;困境家庭现状堪忧,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亟须建立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家庭的发展,对社会和谐稳定也带来不利影响和冲击。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案提出了五条关于加强政府主导,促进家庭建设的建议。
建议案提出,应大力开展以家庭为对象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进省级家庭教育立法进程,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具体责任,细化责任行为,为家庭教育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其次,应出台普惠性家庭福利政策,完善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出台育儿护理休假、日间托幼服务、0至3岁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家庭支持服务等政策;提供母亲教育服务,强化母亲素质提升;针对二孩生育对女性求职的影响,出台支持女性二次就业的家庭友好政策,避免生育的社会成本由女性独自承担等。
第三,应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提高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供给水平。支持妇联组织发挥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对接家庭实际需求,链接各类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资源,通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方式,为家庭提供家长素质提升、日间托老托幼等家庭综合服务,为家庭发展提供支持性环境。支持妇联以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平台,培育孵化各类家庭服务型社会组织,壮大服务家庭的社会中坚力量。
此外,还应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婚调委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机制,推动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最后,应当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各部门参与家庭建设工作合力。建议各级党委政府把家庭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推进全民法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步部署,与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同步落实。建立由同级妇联牵头,宣传、文明、教育等部门共同承担做好家庭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