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消息 10月14日,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联合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强奸居利比里亚所报告发生的严重罪行的第二位,但通常得不到惩罚。据联合国网站报道,这份由联合国维和人员和人权事务官员在2015年1月至3月所做的调查记录了803起强奸案件,其中80%的受害者为未成年人,至少有5起为5岁以下儿童。
报告显示,利比里亚绝大多数的强奸案肇事者是18岁以上的男性,且大多同受害者相识。
报告指出,利比里亚强奸案件高发部分原因是长达14年的内部冲突留下的后遗症。目前该国仍在进行冲突后的重建。
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负责人权事务的官员阿卡颇沃表示,利比里亚大约61%至77%的妇女和女童在战争期间都曾遭强奸。
阿卡颇沃表示,对于利比里亚战争罪行的肇事者没有丝毫的刑事问责,包括针对战争期间的性暴力犯罪的肇事者。这种有罪不罚同时在联合国所记录的强奸案件中得到体现。在去年所报告的强奸案、性和基于性别的暴力案件中,只有2%的案件在法庭上被定罪。
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报告指出,在法庭外非正式了结案件的社会压力是伸张正义的一个主要障碍。其他的挑战包括机构脆弱、腐败、政府不够尽责以及后勤和财政制约因素等。
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向利比里亚政府提出如下建议:发展法医科学调查、理顺刑法中有关强奸的规定条款、通过家庭暴力法案,使配偶强奸成为一项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