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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0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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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结案率达100%

免费调解影响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王永钦

米丽今年53岁,是扎兰屯市河西办岭北养殖新村人,和丈夫土某结婚30年了,因为丈夫脾气不好,经常打骂她,住院治疗多次,也曾报警但收效甚微。米丽对婚姻渐渐失去了信心,想要离婚,多次到市妇联请求帮助。调解员以聊家常的方式缓解双方的抵触情绪,指出夫妻关系走到这个地步,根源就在于缺少沟通,规劝男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克服脾气暴躁的恶习,多想想妻子为操持这个家付出的心血,以及自己吃的苦,面对大半生奋斗换来的幸福,不能因一时义气而错失。经过调解员调解,男方含泪认错,并表示一定要改变自己,回家好好过日子,女方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积怨缓解,夫妻心平气和地一起回了家。

类似这种让破镜重圆的例子在呼伦贝尔市很多。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建立旗、市、区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14个,苏木(镇)级100个,旗区和苏木(镇)两级已实现全覆盖。

呼伦贝尔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郑玉告诉记者,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多数设在妇联,有的设在法律援助中心和法院。如根河市妇联与当地法院积极协调,将法院副院长设为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并在法院争取到两间办公室作为调解室,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嘎查(村)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妇代会主任担任,成员由热心调解工作、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的“好大姐”“屯不错(指热心人)”和法律志愿者担任。

新左旗吉苏木乌尔逊嘎查的牧民脑马,19岁与丈夫巴特尔结婚,丈夫经常打骂她,身上伤痕不断。今年,因为她想参加嘎查的“三八”妇女节活动,家里人却不同意,她赌气到旗里参加了活动,丈夫和小姑子找到她,要求离婚,脑马来到妇联要求调解。工作人员给丈夫详细讲解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说明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同时,从家庭美德方面引导夫妻二人要互敬互爱,和睦相处,丈夫应爱护妻子,妻子应该理解支持丈夫;引导脑马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处理好和婆家人的关系,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呼伦贝尔市妇联主席刘玉兰告诉记者,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是妇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妇联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紧扣和谐主旋律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婚姻纠纷调解案件35件。依据当事人诉求,运用消除隔阂法、情系子女法、唤起回忆法等调解法则,从婚姻、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责任进行调解劝导,结案率达到了100%,复访率为零。

刘玉兰强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就是要用真心、细心和耐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温情感化,用听、劝、调三步骤,依照法律和人情,梳理矛盾,分清责任,提高调解工作效率,促进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促进家庭的和谐,从而实现全社会的稳定。

李娟与丈夫何柱结婚多年,感情稳定。李娟无业,在家相夫教子。何柱在外搞工程,虽不少给家里拿钱,但对孩子生活、学习从不过问。孩子学习成绩下降、早恋,夫妻二人因孩子教育问题引发矛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与何柱进行了沟通,告诉他教育孩子父母都有责任,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的角色都不可替代,各有作用。何柱也表示对孩子的期望很大,但因忙着赚钱对孩子照顾少,平时的沟通交流也少,做得确实不够。调解员找到夫妻矛盾的焦点,劝解李娟,何柱也想改变,认识到了以前做得不到的地方,希望给他一段时间,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调解后二人和好。事后,婚姻调解员进行了回访,李娟反映丈夫这段时间能积极和儿子沟通,孩子成绩比较稳定,夫妻关系融洽。

此项工作尽管效果不错,但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各级妇联办公场所比较紧张,婚姻家庭纠纷有其隐私性,有些地区、尤其是嘎查(村)和社区没有单独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各旗、市、区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都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调解员都是免费调解,一定程度影响了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调解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与调解工作业务技能,受经费等因素制约,不能举办集中培训,多数只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讲一下,时间短,内容讲解不系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提升。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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