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治成
近来,电信诈骗因为徐某被骗学费后抑郁致死案件再次聚焦于众人的关注之下。其实,电信诈骗案件从未离我们远去,谁要没接过几个电信诈骗的电话、信息,那他一定是手机坏了!
电信诈骗目前有多个派系,“来我办公室一趟”“你中奖了”“你的银行账户涉嫌洗钱”“你有一笔助学金(抚恤金)要发放”等等。其中,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你涉及刑事案件(洗钱)是资深的老套路了,现在属于海外流派,基本上都是大陆某几个省份的诈骗分子和台湾地区的诈骗分子组团在印尼等地租套别墅专门实施诈骗。这个套路诈骗成功的数额往往单笔就非常巨大,而且因为涉及跨国,打击成本和难度也非常大!
近日,中央电视台本着提醒广大群众警惕电信诈骗的良好初衷,发出了“六个一律”的建议,其中就包括一条“接到电话,只要一谈到公检法的,一律挂掉”。
可是此言一出,公检法的同志们顿时感到了一股浓浓的忧伤,因为我们手中掌握的科技资源有限,固定电话这种看上去有点low的联系工具,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还是要用的。所以,作为检察院办案一线的一员,我今天得和大家说说: 有时候,真的检察院,会真的打电话找你有点事!
约你取个证言
如果是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打电话一听是检察院的就直接挂了,他可能就比较悲剧了,因为法律要求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导致的后果可能很严重。
当然,作为普通公民,你可能一直遵纪守法,不会成为嫌疑人;也可能一直谨小慎微,不会成为被害人。可是,世界总是普遍联系的,你每天都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目睹多个空间乃至角落发生的事情,所以你作为一个案件的证人是很有可能的。而证人在一个案件中又具有不可替代性,我们的办案工作讲究亲历性,所以有时我们真的需要打电话给你约一下,约时间、约地点(可以我们上门,也可以你上门)取个证言。比较尴尬的是,我们的开场白必然是类似“您好,是韩梅梅吗,我是XX检察院XX处的检察官李雷”。
大家知道,骗子的开场白也是这么说的。我自己办理的一个案件中,嫌疑人是一个快递员,证人大姐王某从某网站花5万元购买了幅画,结果嫌疑人把画给了王大姐,收下5万元自己花了,王大姐就是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案子到手里后,我一看这不行啊,只有这一个关键证人,我打电话约约吧,我刚刚念完前面开场白,就被王大姐一顿狠批,说“你这个骗子,我要报警”,我说“您听我说完,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你可以听完再决定报不报警”,王大姐说“我不听,你个骗子,我现在就报警”,然后无论我解释什么,都无济于事,两三句交锋后就挂了电话,之后就再没有之后了。
我们想说的是,骗子约你的内容是银行卡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或者直接转账,而我们真的只是想约你个时间地点取个证言。
和你简要核实个证据
绝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直接取证,但也有些案件因为保证案件效率、碍于办案时限的原因,确实需要在电话中与你沟通,核实下证据。
比如,你作为证人,又居住在外地,案卷中虽然已有证言,但是部分关键信息表述的有矛盾或者记录的不清楚,我们会通过电话和你核对下证言中内容。再如,公安机关之前可能向你提取了一份合同复印件,我们会通过电话向你核实下,合同的原件是否还有留存,因为在法庭审理的质证时,书证原则上要求原件。另外,些许证据疑问我们也可能通过电话先行向你核实。
之前办理过一个诈骗案件,外地公安机关给证人对嫌疑人做了一个照片辨认,嫌疑人本人是个壮汉,可是供辨认的那张他的照片不知怎么回事,自带整容美拍PS效果,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小姑娘……于是我打电话给那名证人核实下是怎么辨认出这张照片就是嫌疑人的,结果证人说“什么照片辨认,我从来没做过这个事情啊”。这个案子正是通过初步的电话核实,起到了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活动监督的效果。
这里和电信诈骗有个明确的区分,真的检察院来电,虽然上述工作有时会在电话中完成,但是你如果有时间愿意来检察机关当面向检察官陈述,我们一定举双手欢迎。可是骗子不会真和你见面的,一则因为他们大都在印尼等地,让你去,那就得出境了,自然就露馅了,二则国内见面他们也露馅,至今还没听说过电信诈骗能当面得手的,电信诈骗的最大软肋就是不能当面谈谈。
通知向你送达文书
检察院起诉部门收到案件材料,我们需要在法定时限内对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等进行告权,口头或者送达告权文书;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我们需要向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等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申诉案件,我们需要向申诉人送达书面答复函。这一系列文书送达的前提都得是我们需要先联系上送达文书的对象,而电话联系通知是最为直接靠谱的手段。
大家放心的是,检察机关向你送达什么文书,一页、一百页都是不可能收钱的,而电信诈骗份子无论和你说什么事,归根到底都是要和你谈钱伤感情的。送达任何文件材料的目的都是为了你让转钱。像有一个案子,诈骗团伙向被害人通过传真“送达”了一份所谓“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冻结管收执行命令”,以此要求被害人将银行账户内的钱转到一个他人账户进行所谓的“资金审查”。要知道检察机关根本没有这种让你操作银行账户的命令文书,而且从来只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哪来的什么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网一查即可知真假。
另外,要特别说明的是,冒充公检法进行电信诈骗有一个通用套路,就是诈骗分子往往会分工扮演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三方面的人,说你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资金审查后,往往会告诉你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给你把电话转到另外两个机关人员那儿去验证,之后还可以转回来接着给你说,即一通电话组团忽悠你。可是,要知道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是三个不同的单位系统,又不是一家公司的前台和部门,相互之间的电话根本不能直接转接。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