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涤明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一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未能阻止违法行为。(8月30日《京华时报》)
违法占地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首先不是处罚标准太低,而是执法部门不作为、假作为。巩义市国土局执法大队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已经写明“责令恢复林地,停止建设”。但如果只告知并没有进一步执行的动作,“责令”就是空话。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拒绝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巩义市国土局对违法占地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违法者不但不执行,反而继续扩大违法占地面积;而国土局面对违法者的嚣张行为,不依法强制,而是继续下达处罚决定书,这像不像是在“演戏”给人看?
尤其是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更有装模作样之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每平方米3元处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但执法部门在减轻其违法成本上“用足法律”规定、极尽“人性化”,显然不正常。现实中,敢于公开违法占地、搞违建的,不乏有来头,有背景的。即便是合法的房屋和土地,雷霆万钧的强拆,我们也见过不止一例;而对非法的占地和建筑,执法部门以“法律漏洞”“没有强制权力”等理由表示无可奈何的,我们也见过不少。这就是所谓的“选择性执法”“看人下菜碟”。
巩义市这宗违法占地问题,是典型的“文件式执法”,是一种假作为。这是违法占地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那么,欲让最严耕地保护制度落地,必须整治这样的行为,必须严厉追究假作为的部门和官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而这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