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堂吉伟德
在近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中,交通部提出了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这是官方首次提出该政策。(8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所谓差异化收费政策,就是根据时间、车次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以收费的差异化来达到“错峰调控”和“有效均衡”的目的。
目前,国内高速公路收费里程长,负担重,在物流成本中占比较高,而节假日的免费出行,又带来了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不仅造成交通的严重拥堵,也使得国民旅游未能错峰分布,大量人群集中在法定假日,既让带薪休假制度难以得到落实,又增加了景区的承受压力。同时,免费出行的无所限制,无法发挥经济杠杆和调控的作用,使公共管理处于十分低效的层次。
如此境况下,采取差异化收费则十分必要。资源均衡化使用应是最理想的状态,而经济杠杆在调控中的作用,在诸多领域得到了充分的证明,比如阶梯电阶,还比如交通中的错峰出行,都是比较好的模式。如果将其沿用到高速公路收费上来,则会带来明显的结构性优化,从而达到需求与供给的相对平衡。无论是对物流的有序发展,还是引导假日供需平衡,抑或优化交通出行,让高速公路得到更为均衡的利用,都具有制度调控的作用。
当然,差异化收费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根据不同路段,不同地点,采取不同的收费策略和方式,把主动权交给地方灵活掌握和具体实施。同时,高速公路收费作为准公共性质的建设,其背后有着复杂的利益考量和因素影响,无法也不应做到一体化和模式化,采取“区别对待和差异化处理”,也是管理科学化和治理高效化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