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袁鹏 发自西宁 日前,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从青海省妇儿工委了解到,在过去的五年里,在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把《两纲》《两规》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遵循,面对地广人稀、自然条件艰苦、经济社会欠发达等特殊情况,坚持把妇女儿童事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团结全省各民族群众的重要基础,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跨越。
青海省整体推进民生工程,妇女儿童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青海财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4649亿元,其中投入专项扶贫资金95亿元,减少贫困人口104.4万人,其中妇女儿童脱贫5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3.6%下降到13.2%,百万人口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住房、安全饮水、文化、交通条件等进一步改善,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4.4万户,50.2万户农牧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11.3万户游牧民实现定居,解决了162.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65万无电人口用上了可靠电,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了98%。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大幅提升。2015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1.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2%,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8%以上,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73.6岁。
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7%;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等教育在校学生中女生比例达到54.5%。
妇女就业创业稳步发展。女性从业领域不断拓展,参与经济发展的人数不断增加,2015年,全省女性占从业人数比例达到44.2%,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所占比例达到23.7%,全省公益性岗位中女性比例超过50%。
妇女参政议政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全省公务员队伍中女性比例达到32%,市州四大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75%、50%、62.5%、100%,县(市、区)四大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90.7%、46.5%、72.1%、55.8%;86.5%的村委会和100%的社区居委会中配有女干部。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青海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和全覆盖。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比例分别占49.1%、47.2%、41.4%、38.2%、32.8%和40.9%。全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达到30个,儿童福利机构9个。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6年青海省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原则评估机制。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共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12个,五年来,接受法律援助的妇女达9387人次,未成年人达2875人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及时纠正查处、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和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