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16年6月21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婚恋周刊 关注 半数以上的离婚者婚龄低于5年 六成女性择偶时以父亲为参考标准 “双性婴儿”何以绕过“优生优育”? 域外来风 婚姻越愉快 长相越相像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5.0参与评分人数:1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域外来风

日本女性离婚再婚限期缩为100天

据台湾媒体报道,日本参议院日前在本会期最后一天无异议通过民法修正案,将女性离婚后的“禁止再婚期限”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100天,而且如果离婚时经医生证明并没有怀孕,则可不受禁婚期限制,能够立即再婚。

《朝日新闻》称,日本民法对离婚女性的禁止再婚期限起源于明治时代,为的是避免子女的父亲认定争议,但如今医学发达,只要透过DNA检测即可判定,因此有不合时宜的争议。

冈山县一名女子在5年前以“宪法保障男女平等”为由提出宪法诉讼,而大法官也在去年12月做出裁示,认为禁婚期超过100天的部分确实已违反宪法,因此民法也配合修改,将6个月禁婚期缩短为100天。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放宽规定外,政府也将与日本医生会协调,统一医生证明格式,以便女性在结婚登记时一并提出。不过日本律师联合会会长中本和洋对前述修正仍不满意,表示仍将要求民法全面废除再婚禁止期限的规定。

(据参考消息网)

逾半数韩日年轻人认为“结不结婚都行”

韩国《中央日报》和日本《日本经济新闻》本月所作调查显示,两国20岁至49岁的未婚男女中,超过一半人认为“结不结婚都行”。两家媒体分别对这一年龄段的1000名韩国人和1158名日本人进行了网络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韩日两国受访者对婚姻的态度比较相似,55.6%的韩国人和50.9%的日本人认为“结不结都行”;29.3%的韩国人和34.9%的日本人认为“结婚比较好”;8.6%的韩国人和6.2%的日本人表示“一定要结婚”;5.5%的韩国人和2.2%的日本人认为“不结婚比较好”;其余受访者表示不知道或无回应。调查还发现,女性年龄越大,对婚姻的否定态度越强烈。对于“如果结婚,是否要生孩子”的问题,韩国和日本分别有62.4%和56.3%的受访者作出肯定答复。

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主管菅桂太说,随着日本女性学历的提高,经济社会活动的参与更加频繁,结婚和生育被逐渐推迟。如果政府的工作和育儿兼顾支持政策得到推广,这种现象将得到改善。 (安晓萌)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