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性离婚再婚限期缩为100天
据台湾媒体报道,日本参议院日前在本会期最后一天无异议通过民法修正案,将女性离婚后的“禁止再婚期限”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100天,而且如果离婚时经医生证明并没有怀孕,则可不受禁婚期限制,能够立即再婚。
《朝日新闻》称,日本民法对离婚女性的禁止再婚期限起源于明治时代,为的是避免子女的父亲认定争议,但如今医学发达,只要透过DNA检测即可判定,因此有不合时宜的争议。
冈山县一名女子在5年前以“宪法保障男女平等”为由提出宪法诉讼,而大法官也在去年12月做出裁示,认为禁婚期超过100天的部分确实已违反宪法,因此民法也配合修改,将6个月禁婚期缩短为100天。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放宽规定外,政府也将与日本医生会协调,统一医生证明格式,以便女性在结婚登记时一并提出。不过日本律师联合会会长中本和洋对前述修正仍不满意,表示仍将要求民法全面废除再婚禁止期限的规定。
(据参考消息网)
逾半数韩日年轻人认为“结不结婚都行”
韩国《中央日报》和日本《日本经济新闻》本月所作调查显示,两国20岁至49岁的未婚男女中,超过一半人认为“结不结婚都行”。两家媒体分别对这一年龄段的1000名韩国人和1158名日本人进行了网络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韩日两国受访者对婚姻的态度比较相似,55.6%的韩国人和50.9%的日本人认为“结不结都行”;29.3%的韩国人和34.9%的日本人认为“结婚比较好”;8.6%的韩国人和6.2%的日本人表示“一定要结婚”;5.5%的韩国人和2.2%的日本人认为“不结婚比较好”;其余受访者表示不知道或无回应。调查还发现,女性年龄越大,对婚姻的否定态度越强烈。对于“如果结婚,是否要生孩子”的问题,韩国和日本分别有62.4%和56.3%的受访者作出肯定答复。
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主管菅桂太说,随着日本女性学历的提高,经济社会活动的参与更加频繁,结婚和生育被逐渐推迟。如果政府的工作和育儿兼顾支持政策得到推广,这种现象将得到改善。 (安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