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李佳 发自北京 6月14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宣判了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涉“网络关键词”合同诈骗案,法院按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石淑荣等5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到2年不等的刑期,另外贺某等11人则被定罪免刑。
据了解,这起涉及62名被告人的合同诈骗案是迄今为止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件。62名被告人中有38个是“90后”,22个是“80后”,年龄普遍较小,且绝大多数在其中都是从事销售工作。被害人以中老年人居多。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至2014年6月,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另案处理)指使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等地中网互赢公司内,以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谎称该公司系工信部下属单位,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被害人王某等259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以此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442.9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