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李忠卫 唐文生
王芳,2012年通过考试进入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她人如其名,朴实的笑容如春风徐来让人闻见芬芳。如果不是一口顺溜的北方口音,很难想象这样一位年轻的女检察官来自千里之外的山东。
破茧,只因心中那份正义坚守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重复的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句话,后面省略的却是公诉人的辛勤与汗水。为了复核一个细小证据而翻遍几尺高的案卷;为了写好一份材料而加班加点;在他人放松时自己却在孤灯下彻夜思考……
2014年12月,公安机关将曾某某等人特大盗窃团伙案移送审查起诉,该案是该院近年来受理的作案次数最多,涉案人数最多,涉案罪名最多的案件。由于案件时间跨越大,案情复杂,案子应当交给经验丰富的男干警办理更合适,但王芳主动请缨。她认真审查梳理,撰写出8万多字的审查报告和1万多字的起诉书,查清了该犯罪团伙盗窃事实145起,制作讯问提纲、答辩预案、公诉意见书25页。还成功追诉同案犯王某某、雷某等4人。法院采信了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13名被告人被判处七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成蝶,为那些花儿护航
“王姐,你是个好人,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断断续续读过3年书的犯罪嫌疑人小康,用“好人”和“不忘记”表达了他内心的感激。
2015年8月,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通过审查案卷,王芳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小康由于家境非常贫困,父母疏于管教,过早地混迹社会,因缺钱上网进而入室盗窃。但小康品行不坏,挽救要远比惩罚更有意义,通过实地调查和与家长、学校、村委的三方沟通,王芳决心在爱的道路上,在法理情允许的情况下拉他一把。通过综合考虑,最终对小康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为小康联系了心理辅导老师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解除网瘾,让小康回归校园。
盛放,于无声处自芬芳
“我愿用青春和力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梦想与誓言,绽放检花的美丽光彩!”在全市检察机关的演讲比赛中,她朴实的话语让很多人动容。
已过而立之年的王芳,爱公诉,也爱她的家庭,作为独生女的她,为了保证每年100多件案件的质和量,她每年只能春节匆匆回家探望父母;儿子也只能跟着姥姥一起生活;夫妻只能通过电话互诉衷肠。今年4月因身体不适,手术后休息的13天,竟成了夫妻俩结婚以来在一起的最长时间。
从检4年来,繁忙的工作之余,她不放松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撰写专业论文20余篇,4篇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研究生检察官”,有“十八般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