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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0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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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路收费”透着“此路是我开”的傲慢

□ 姚友明

一条县级公路因为景色秀美,近日被河北省张北县政府“拦住”,摇身变为收取门票的风景名胜区。公路本姓“公”,拦县道收费缺乏法律依据。盯着门票收入“收快钱”,“天路收费”的背后,隐现着相关部门的权力傲慢。

“草原天路”是一条县级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由此来看这条公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

应该说,政府修建这条路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大家通行。如果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收费逻辑”,只要是沿途风景秀美的公路就可以圈进景区收费,新疆、西藏、云南等地的许多公路,岂不是都可以围起来卖票收钱?究其根源,“天路收费”的逻辑是“此路是我开”的傲慢,以及对依法行政的漠视。

想要发展旅游产业,必须注重如何“开门纳客”,只盯住“门票经济”是目光短浅之举。早些年杭州西湖周边景点实行免费开放,不久前湖南凤凰古城暂停“围城收费”,都证明只有眼光长远才能获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如果此次“天路收费”能够顺利推进,那么“拦路收费”模式很可能会产生示范效应。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思量再三,守住法规“红线”。因为,如此方符合依法行政的时代要求,顺应当下旅游产业整体的转型升级方向。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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