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贾莹莹 发自沈阳 为全面提升乡镇妇联组织的综合服务力,进一步发挥其服务辖区妇女群众作用,沈阳市妇联把握乡镇党委换届契机,采取有效措施选配德才兼备、勤政务实的女干部担任乡镇妇联主席,并积极推动其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着力配齐配强乡镇一级妇联领导班子。
据了解,为努力推进乡镇党委班子百分之百有女委员,沈阳市妇联深入实地就全市乡镇妇联主席的基本自然情况、兼职情况、参选情况、当选情况及乡镇党委中女委员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经了解,全市有12个乡镇将妇联主席列为党委班子候选人,占乡镇总数的16.4%。基于此种情况,沈阳市妇联提出了由乡镇党委班子中的女委员兼乡镇妇联主席,同时配备专职副主席等四点建议,得到了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
据介绍,结合沈阳全市乡镇妇联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沈阳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乡镇妇联主席配备工作指导意见,具体包括:一、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具备条件的乡镇妇联主席一般应按规定程序和职数选拔充实到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二、现任乡镇妇联主席没有进入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可由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的女副书记或女委员兼任乡镇妇联主席;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没有女同志的,也可由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女副乡镇长兼任乡镇妇联主席。同时,可按乡镇中层干部条件和标准选配一名乡镇妇联专职副主席;三、对符合晋升非领导职务条件的乡镇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在职数范围内,可优先考虑;对符合职务职级并行政策的乡镇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要及时落实好其职务职级待遇;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或进行调整时,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结构需求,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乡镇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
下一步,沈阳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将就指导意见落实情况予以督导检查,通过配强配齐乡镇妇联领导班子让乡镇妇联工作站位更高、影响更大、服务更优。同时,沈阳市还将加大力度为乡镇妇联主席、副主席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使其练就过硬本领,在今后乡镇党委班子人员调整时,优先考虑妇联主席及专职副主席,从而逐步实现乡镇党委班子100%都有女委员、乡镇妇联主席100%由女委员担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