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记者 韩洁 申铖
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试点将扩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改革“收官”在即,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举行吹风会,详解营改增“收官”攻坚战如何做好最后的冲刺准备,确保5000多亿元减税能确实惠及企业,给经济添动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绝不是空话
史耀斌说,从制度设计上,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原来在营业税上的优惠政策改革后继续延续,如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的同业往来等继续实施免税。
对建筑和房地产业的一些老合同和老项目继续实行政策平转,允许建筑工程的老合同、房地产的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等,和过去计税的办法一样,税负也不增。
对特定行业制定了一些过渡性优惠政策,如建筑业里面的甲供材,还有清包工等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允许房地产企业扣除土地的购置成本;如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再征税,减少企业财务负担等等。
汪康说,此次营改增受益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过去营业税是5%,改革后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由5%降到3%,税负下降了40%。
5%税率平移 个人转让二手房征增值税反而少交税
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次将自然人纳入增值税范畴,针对外界担心改革后个人转让二手房税负增加,汪康回应说,国税总局配合财政部在研究个人住房征税问题时非常审慎,政策体现两个“稳定”含义。
一是个人二手房交易在税收负担上保持基本稳定。原先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平移过来,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征增值税还是5%,而且平移后交易二手房税负还略有降低。
汪康举例说,过去征营业税5%,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交5万元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增值税由于要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因此改革后税额变成100÷(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后税收负担是4.76%。
二是个人交易二手房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收问题、办税流程和办税场所都保持不变。
正在研究增值税中央地方分成过渡方案
营改增改革“收官”后,绝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收入的营业税退出历史,此前按75∶25实行中央和地方共享的增值税未来收入分成问题,也提上改革日程。
史耀斌透露,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过渡办法,总体原则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对外界关注的增值税简并税率问题,他表示,简并是肯定。
史耀斌说,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分四个档次,17%、13%、11%、6%,与世界上10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是全球税率档次较多的国家之一。税率档次较多,存在一定的税收漏洞,也会带来税收管理上的复杂性。
至于何时简并税率,史耀斌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改革后不会马上就开始简并税率,要根据增值税的运行状况、企业税负变化程度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增值税立法时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