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瑜明
“当办不办,必有后患”,很多事情是不能拖的。例如小丽的情况:先人去世后不及时办理继承,继承人又去世!我们都知道,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此时,如果久拖不办继承,很容易导致转继承、代位继承的情况出现,再加上亲人出国或常年不联系、证明材料遗失或者证明人和调查线索无法找到的不利情况,将使整个继承手续难以办理。小丽父母的遗产之所以那么多人都有份,原因只有一个,小丽的奶奶在小丽父亲后去世!这就是转继承的法律关系。
转继承是怎么回事儿
通俗来讲,转继承就是,没有及时办理财产继承手续,可法律又偏偏怕遗产没了主,于是拼命地给遗产找主人!简言之,如果父母先去世,不及时办理继承手续,爷爷奶奶在父母之后去世,就会有转继承发生!
怎样避免转继承的发生
以上已经分析了转继承为什么发生,那么就容易找到避免转继承发生的方法了。公证员为您提供三种简洁易懂的解决方法:
方法一,继承未发生前直接转移财产。转继承的发生,来源于本继承(第一层继承)关系的发生,如果没有本继承的因,也就没有转继承的果。所以父母可以在生前适当的时机考虑将财产直接转移给子女以避免转继承发生。
以小丽的情况为例:如果小丽的父母均在世时,就把房产转移登记至小丽名下,那么父母去世时,房产已经是小丽的而不是父母的财产,也就没有遗产之说,更别说什么转继承。
方法二,继承未发生前立遗嘱。转移财产毕竟是件大事情,很多父母由于各种原因有所顾虑,同时财产转移也涉及很多税费。那么“先立遗嘱后继承”是种很好的解决方案。遗嘱可以很好地排除法定继承的发生,可以使财产在权利人去世后很好地按照他的意愿进行流转,转继承关系自然也可以很轻松地避免了。
还以小丽的情况为例:如果小丽父母在世时,立有遗嘱,指定去世后,父母的房产留给小丽一人继承,与其他人无涉。那么父母去世后,遗嘱生效。顺便说一句,小丽的父母还能通过遗嘱指定房屋作为小丽的个人财产。
方法三,如果第一层的继承关系已经发生,趁转继承人还在世意识清醒时放弃继承,则财产可以归属第一层继承关系的继承人继承。
以小丽的情况为例:小丽的爸爸去世时,奶奶还在世。如果奶奶到公证处办理了放弃对小丽爸爸遗产继承的公证书,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奶奶的继承关系就此而终,小丽那些欲哭无泪的遭遇就不会发生了。
哪里能提供全方位继承解决方案
一般而言,办理继承公证时,公证处的承办核心在于两个事实的确定,一是亲属关系(即继承人范围)的确认,二是遗产在继承人之间的分割方案。所以一般继承中,公证处需要当事人提供死者(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的亲属关系情况及身份证明,并且会逐一征求和确认继承人的意见或遗产分割方案。
通过30年的业务创新和变革,公证处已经可以为大家提供最专业精准的遗产继承服务了。以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为例,我们现在提供“温情遗嘱”和绿色继承两大贴心服务。温情遗嘱,除了正常的遗嘱公证承办,还增加了温情脉脉的“遗嘱嘱托”录像环节和专业的遗嘱保管服务。既提供公证遗嘱的法律最高效力,又解决遗产流转的指向性问题,避免转继承发生。“绿色继承”的核心理念是“你办继承,我找证据” ,避免当事人在零散而纷繁复杂的单位、档案馆、街道办找毫无头绪的证据,而转为由当事人提供线索,由公证人员直接主动上门寻找证据,并且“绿色继承”还提供一站式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解决继承公证后的房产证办理难题。
(作者系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