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记者宋利彩 发自北京 3月4日,全国政协民进界别的委员们讨论了一份拟以小组名义提交的《关于尽快建立学校系统“典型事件判例库” 的提案》。
据介绍,近年来,学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相关的地方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在讨论中,张震宇委员说,在河南南阳某地,某学校为防止学生课外时间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事故而承担责任,学校大门在上课10分钟前才打开,使学生大量聚集在校门口,造成一次车辆在校门口撞死十来个学生的悲剧。
民进界别的委员们讨论认为,按照法理,学校如果负有过失责任,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适当的赔偿,过失越大,赔偿的数额就越高。反之亦然。如果各方都能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来处理有关事件,“校闹”就不会发生。但是现实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在一些地方,为了“息事宁人”,一些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常会督促学校“花钱买稳定”,无形中助长了“校闹”的风气。“校闹”事件的发生,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
为此,民进界别的委员们集体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由教育部牵头,对学校常见的各种意外事件或纠纷进行收集、排查和梳理,整理出一批要素相同的典型案例,并提供给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按时间进行梳理,是上课期间还是周末、假期,是课堂事件还是课外时间等。按地点进行梳理,在校内发生的还是在校外发生的,在楼道还是在操场,在教室还是在实验室等。按责任进行梳理,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是主观故意还是意外事件,学校、教师、监护人或第三方是否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比例大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还是家长学生自行组织的活动,活动前有无提前安全警示告知等等。
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力量,对涉及学校的典型案例进行规范性审判,公布审判文书,进行要素分析,以指导全国各地司法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判例为参照,坚决打击“校闹”事件,为学生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供生动的教材,为学校教学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