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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5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女报视点 计生新政能否成为提高妇女地位的契机 降低社保费是看得见的民生 “女快递员”胜诉不易,真赢更难 励志被 “超龄难算工伤”是逃避责任 “被撞不索赔”是否值得提倡 让女服务员“半裸”上菜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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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快递员”胜诉不易,真赢更难

□ 舟子

据报道,“女大学生要当快递员,公司拒用输官司赔偿2000元”:刚刚毕业一年的女大学生马女士通过投递简历,前往邮政速递试干快递员工作2天,并达成签约意向。但此后邮政速递公司告知,由于其是女性,所以总公司拒绝签约。马女士因此将邮政速递诉至北京顺义法院,认为邮政速递涉嫌就业歧视。近日顺义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邮政速递赔偿马女士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赔偿公证费、体检费等费用6500余元。

这是媒体报道中影响较大的第二例胜诉的就业性别歧视案,不过,这似乎又像是一个象征性的“打赢”,虽然象征的意义也很重大,助力了就业性别平等。失落的是,打官司付出了那么多的钱、精力还有时间,没有得到更多赔偿,也没有得到期待中的道歉。曾经有意的那份工作也还是“飞”走了。

就业性别歧视官司的破冰始于“曹菊案”,该案最终和解,企业给予曹菊3万元的“关爱女性平等就业专项资金”为补偿,这一举动说明了该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提升。“首例就业性别歧视胜诉案”则没有这么乐观:女大学生郭晶在应聘浙江杭州一家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被告知“只招男性”后,将其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定企业侵害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赔偿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得到道歉,原告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仍未获道歉……也许是“就业歧视胜诉第一案”的影响力不够大,也许是其他原因,不久之后,一则与饮食行业相关的新闻再起:女生应聘广州某公司旗下的酒楼厨房学徒因性别遭拒,起诉要求就业平等,2015年9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将在两月内作出判决。

一个又一个女性要打赢多少场官司才能成为她想成为的从业者呢?答案在她们一次次打官司的进程之中。据报道,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曹菊案”从起诉到立案用了整整一年,其后的“女生应聘厨房学徒被拒”当天就予以立案,让人看到了法治的进步。

这几起官司中的原告都强调了“道歉”这一诉求。在我看来,这意在引起对就业性别歧视的足够认识与应有纠错。虽然,有足够威慑力的经济赔偿同时也是对就业歧视的一种有力威慑,不过,这样的法律时代似乎还没有到来。2000元的赔偿是破冰,同样,也不乏遗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打官司的当事人更像是在做公益,身体力行,向整个社会推广、倡导就业性别平等观念,值得额外点赞。不管怎样,你不能总是坐等苹果从树上掉下来砸到你头上,带来一个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好运气与时机,有时,你得积极而不惮烦难地做一些事情来改变那些束缚了你的生存与发展的现状,为了你本人的利益,同时也提升整个社会的“福利”。在此过程中,个人的利益可能有时是得不偿失,但你为下一个人破冰了,或是让下一个人的行动阻力减小了,这些都是你为社会带来的“公益”,其价值远超2000元的币面价值。除了有法可依的情形之外,人不应该因其性别而被在职业选择上画地为牢,不论借口或美其名曰的理由是什么。

个人的一大步也是社会的一大步。如这次一审赢了“女快递员官司”的马女士在其《我说你别这么驴》一文中所言:让强壮又喜欢兜风的女性去当快递员,让心思缜密细腻的女性去做分拣录入员,被邮政拒绝之前我一直是这样的思维模式,然后突然有一天在我想要做的工作面前,他们比较的不是哪个人更有能力,而是谁是男人。别说为了“保护”我才歧视我,别再好奇我为什么要去当快递员,也别再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想当快递员……不过,马女士这样的求职者一次又一次打赢此类官司固然能助力破解就业性别歧视,但助力没法代替从根本上给力。如有法律专业人士所论,法院的判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使得反就业性别歧视对于整个社会的教育指引作用愈加明显。通过诉讼,能让法律活起来,真正用起来。对于雇主来说,具有一定的教育、指引、威慑作用。如此司法判决具有创新性和指引精神,但男女公平就业,不能只靠女性的个案维权和个案裁判。弥补法律短板,修订完善现行法律,从制度和操作层面严格规范企业用工,明确法律责任,防患于“不敢”,给予女性就业有力护航,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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