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永钦 发自呼和浩特 13日上午,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将于10月19日至21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大会将听取并审议自治区妇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全面回顾过去五年内蒙古妇女事业的发展历程,并详细规划未来五年自治区妇女工作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选举产生自治区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在自治区妇联第十一届执委中选举产生新一届自治区妇联领导班子,包括选举自治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常委。最引人关注的则是会议将首次选举产生4位不驻会兼职副主席,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自治区妇联首次有了不驻会妇联副主席。
记者了解到,为起草大会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开展了专题调研,各位主席分别带队深入12个盟市,调研了解基层妇女工作、妇女群众所想所盼和对未来妇女工作的建议。大会报告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先后进行了10余次大的修改完善。本次会议代表共计660名,组成14个代表团。蒙古族、回族、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等少数民族代表241名,占代表总数的39.51%。
内蒙古妇联新闻发言人、副主席李雪梅说:“妇联兼职副主席的配备,是想增添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活力,打破传统的妇联干部任用方式,实现基层妇联组织产生机制的创新,是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大妇联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增强基层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辟了优秀女性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