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家庭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化家庭道德建设工作。
根据《意见》,湖北省新时期家庭道德建设将着眼于文明立德、家风传德、亲情育德、书香润德、睦邻尚德、节俭养德等六大方面,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先导,大力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理念,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道德规范,努力塑造智慧勤劳母亲,培养孝顺明礼孩子,传承孝仁礼恕家风,构建幸福美乐家庭,促进文明家庭创建氛围不断浓厚,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此,湖北省将在全省开展家庭美德实践行动、家庭教育促进行动、家庭美德传播行动、家庭关爱服务行动四大行动,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在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和谐相处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树立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家庭道德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党政主导、妇联推动、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并推动研究和出台相关政策,为家庭道德建设提供支持;要搭建全省妇女儿童和家庭公共事务信息平台,大力发展家庭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将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的公益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通过公益众筹、慈善捐款等方式筹集经费,培育扶持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热衷公益事业的社会企业共同做好家庭道德建设工作,并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家庭道德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为配合家庭道德建设工作的开展,湖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还在全省选取了30个参与意愿强、基础条件好、配套政策到位的典型社区,开展“公益木兰”社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借此搭建全省家庭道德建设创新平台,将家庭道德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转化成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家庭服务项目,在解决民生服务需求中潜移默化地推进家庭道德建设,同时探索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形势下的妇联工作新思路与实践模式。
据介绍,试点工作将用3年时间,逐步构建家庭道德建设社区服务平台,开展以家庭道德建设为核心的系列培训和服务,探索“党政主导、妇联推动、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参与、居民支持”的家庭道德建设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将构建“1+2+N”的社区家庭道德建设服务体系,其中,“1”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是提升家庭道德建设水平和家庭成员文明素养、提升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能力这两项基本任务;“N”则是面向社区家庭提供的家庭美德实践、家长素质提升、家庭生活艺术培训、家庭关爱服务、社区居民互助等各类特色服务。同时,试点工作还将积极创新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模式,采取需求导向、项目运作、网络营销、品牌管理等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工作,在城乡社区打造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田”和家庭道德建设实践创新的鲜活舞台,推动妇联从传统群团组织向现代枢纽型组织的转变。
湖北省《关于加强家庭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公益木兰”社区家庭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方案得到了该省省委领导和全国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5月22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肯定省妇联推进家庭道德建设工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起基础性、长远性作用和影响的工作,意义重大。要求妇联用“钉钉子”精神大力推进,在坚持党政主导的同时,下功夫发动全社会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都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