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城市越来越大,马路越来越宽,楼房越来越高,车流越来越密,但你可曾注意到,可以供孩子自由活动的空间却越来越少?
我们或许都经历过带着孩子外出购物或办事时,孩子因无处可去而到处乱跑调皮捣蛋。虽然头疼,但我们却很少想到,某种程度上,“熊孩子”的出现其实也是城市设计的不足所导致的结果。如果大人办事的地方能有一个角落留给孩子,哪怕是摆上几本书,放上几个简单的毛绒玩具,让孩子们能够打发时间,合理释放他们的精力,他们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调皮举动。
在设计公共空间的同时专门考虑为孩子开辟一些活动场所,是城市的一种“儿童友好”设计。这种设计的依据是孩子的心理和生理需求,2岁孩子集中注意力的平均时间约为7分钟,6岁的孩子平均时间也不过17分钟,这个年纪特有的旺盛精力和好奇心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像成人一样在一件事情上停留太多时间,必然爱玩爱闹,因此城市的许多地方都应当为孩子们提供符合其生理尺度和心理需求的活动空间。这种空间首先让孩子们能够到达,同时又不会离父母太远。其次是安全性,同时要具备游戏和休息的功能。
联合国关于人类居住环境的第二次会议提出,少年儿童的健康程度是衡量人类生活环境的健康程度和政府管理水平的最终标准,把城市建设为适合所有人群居住的地方。随后,许多国家和城市都开始把儿童的需要和权利列入城市规划政策的中心地位,为建设少年儿童友好型城市而努力。我国的许多城市这些年来兴建了大量现代化公共场所,但这些场所多集中于为成年人提供服务,往往忽视了儿童的需求。
其实,要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空间,需要关注的远不只是城市设计的“儿童友好”。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这些权利的实现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最简单的例子是儿童的交通安全。如今,车祸已成为威胁中国儿童生命的最大“杀手”,恐怕没有多少家长放心让年幼的孩子自己在外面行走,但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儿童的权利怎能谈得上完整。再比如儿童的消费安全问题,如何为孩子买到安全又有保障的服装、食品和玩具,是所有家长都头疼的问题,如果我们的孩子不得不在劣质商品的威胁下长大,我们又怎能告诉他们这个社会是爱他们的?事实上,一个真正的儿童友好型社会对儿童的关照应当是无微不至的,它至少还包括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优质的家庭教育、丰富多彩的儿童精神文化环境、良好的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对儿童参与权利的保障等多方面目标,而要实现这些,则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