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提高妇女在村委会中的比例成为推动我国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女性进入村“两委”是农村基层女性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打开新时代农村基层女性参政议政新局面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目标。目前,2021年村“两委”换届工作已拉开序幕,各地相继实施举措推动农村妇女参选参政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彭芸
云南省澄江市海口镇海口社区热水塘小组的李莉,经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及镇党委推荐,被推选为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目前正在进行考察公示。54岁的李莉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对参选充满信心。此外,海口社区的赵映花,海关社区的刘艳、李寿花等女性也有党员和群众进行了推荐。
近年来,提高妇女在村委会中的比例,成为推动我国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女性进入村“两委”是农村基层女性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打开新时代农村基层女性参政议政新局面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目标。目前2021年村“两委”换届工作已在各地拉开序幕。
村“两委”换届,妇女干部成亮点
“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推动海口镇在新一轮村(社区)换届选举中让更多女性进村‘两委’,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澄江市海口镇党委副书记李云川在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采访时表示,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除了优化村(社区)干部年龄、学历结构外,尤其强调要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
为此,云南省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并兼任村(社区)妇联主席;保证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达到3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比例保持在50%左右。
李云川介绍,云南省还提出拓宽渠道推荐人选举措,注重在现任女干部、女党员、女致富能手、女企业家、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以及返乡创业女性中推荐,且提倡打破年龄、行业、身份壁垒,不拘一格选拔女干部。
保证村民委员会中女性两项比例体现了“两纲”要求
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直接选举中如何保证女性成员当选的问题十分重视,政府也出台了积极的政策措施予以推动。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的目标。
为指导各地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下发的《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2020年版)》(以下简称《手册》)中,明确要求保证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的目标。
据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围绕提高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提高村委会女性成员比例做了大量工作,保障妇女当选的政策措施,极大激发了广大妇女的参政意识,妇女参选积极性空前高涨。
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4%,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11.1%,超出10%的目标任务。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4%,较上年同期增长0.9个百分点。分省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北京、山西、上海、重庆等四个省市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已超过30%。其中,北京和上海分别超过8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但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及中西部部分省份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相对偏低。
农村女性参政还需大力推动和倾斜
“基层民主的焦点问题其实就是妇女参政问题,目前国内外都关注到女性在基层民主参政中的作用存在着不均衡不对称。”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丁娟表示。
目前,农村留守妇女已成为农业的主力军,同时,农村妇女在家庭中承担着大量的家务劳动,无论从生产或生活的角度,妇女在农村的基层生活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她们在农村基层民主和参政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参政是一个需要大力推动和倾斜的问题。”丁娟认为。
“我们一方面要保证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要确保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丁娟认为,影响农村女性参选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农村普遍存在的跨村域的“通婚半径”问题,许多农村女性“外来人”身份会影响她们的参选。另一方面是受“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性别歧视,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农村妇女的参选积极性。
丁娟表示,目前,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11.1%,已超过10%的目标任务,令人鼓舞。而要保障村委会主任比例具有可持续性,就必须进一步提升村委会中妇女委员的比例,力求达到30%,从而进一步实现联合国在’95世妇会后提出的妇女应该在重要岗位占一半人数比例的目标。
基层妇女参选挑战机遇并存
2021年起,村“两委”换届选举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任期5年,以进一步有效提升村支部对村级各项工作的领导力和组织力。一些人认为,实行“一肩挑”加大了竞争,也加大了妇女进村“两委”的难度。
丁娟表示,“一肩挑”有利于民主集中,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和核心作用,但按惯例来看,选举的层次越多,叠加越多,妇女落选可能就越大。但她同时认为,对于农村基层妇女而言,实行“一肩挑”是挑战也是机会。因为在新的形势下保障农村基层妇女参选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培养女党员,筑牢群众基础,培养党员也是一个发动群众、启蒙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过程;二是政府要贯彻“两纲”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保障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三是妇女组织要将积极发展妇女骨干等工作落到实处,也就是“群众要发动、政府要作为、妇女组织要促进”,丁娟总结。
记者注意到,《手册》中明确要求,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如委员候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直到选出为止。
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开展几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做好出缺妇女成员的补选工作,指导各地民政部门配合当地组织部门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加快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成员,积极推动各地依法将女性村民补选为村委会成员。二是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调研,研究完善有关法律条款,从法律层面推动提高农村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