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1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从会议了解到,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司法救济作出具体规定。检察机关要积极、有效履职,特别是支持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民法典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许多条款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最高检负责人介绍,修改后未成年人保护法把近年来最高检会同相关部门力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及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政策,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更重责任和更高要求。
民法典总则编专设“监护”一节,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了家庭监护职责、国家监护制度。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办案,通过检察建议、工作协调机制,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紧急情况下对未成年人临时生活照料,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长期监护等规定。
此外,记者从会议了解到,民法典强化了对妇女权益、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保护,检察机关将在相关领域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