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姜军旗
“一张嘴化解邻里纠纷,一双脚走遍社区角落,一颗心温暖千家万户。”在石春梅及其团队的调解下,邻里成仇者握手言和,婆媳不和者言归于好,剑拔弩张者化干戈为玉帛。
2012年,退休5年的石春梅被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聘请为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从此,她成了大家眼中最忙的那个“退休老人”。8年来,她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纠纷83起,青少年纠纷及儿童意外伤害事故5起,无一起引发上访及民转刑案件,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作出了贡献。
几年前,家住阳泉义井街道南边堰社区的霍大娘,儿子不幸意外去世。老来丧子的霍大娘本想着能和儿媳、孙女一起生活,便将自己名下的回迁房过户给孙女。却没想到,前脚刚过户,后脚儿媳就把老人撵出了家门。无奈之下,霍大娘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考虑到诉讼后老人的赡养问题,法庭没有急于立案,而是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联合社区通过一个多月耐心调解,儿媳终于认识到错误,回心转意将老人接回家中。
双手紧握石春梅的手,72岁的霍大娘落泪道谢时,石春梅心中感到了充实和安慰。
“诉前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条便捷、经济、高效的化解纠纷途径,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体现了以和为贵的中华传统文化。”石春梅说。
2012年,石春梅上任伊始,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工作,设立了“家事案件审判庭”“婚姻案件接待窗口”“家事案件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积极建设诉调平台,延伸诉调对接,同时充分发挥辖区内楼长、院长、网络员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员、案件调查员、心理疏导员“三员”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整合资源,与辖区6个街道50个社区的376名妇委骨干,开展联动对接,委托社区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68岁的石春梅,退休前在阳泉市城区司法局工作,参加工作30多年一直从事司法和妇女工作,也是一名资深“妇联人”。
“我参加工作是在娘子关公社的妇联。”石春梅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妇联工作经历让石春梅深知基层“半边天”力量的强大。在石春梅的“社会化调解队伍”中,有一支“三大员”巾帼服务队。“在全区40多个社区中挑选了15名社区主任,同时也是妇联骨干,她们既是诉前调解员,也是案件调查员,还是心理疏导员。随叫随到,定期交流学习。”
作为群众间的纽带和桥梁,这个由15名社区妇联骨干组成的队伍,通过与派出所、社区的联动,参与不同人群、不同案件的疏导调查工作。尤其在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中,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教人,维护了和谐的邻里家庭关系。
“一是热情接待,稳定情绪;二是耐心询问,查清原因;三是分清责任,归纳焦点;四是针对事实,讲法论理;五是记录完整,签协有效。”在一次全区基层综治干部业务素质提升班上,石春梅分享调解经验时,将自己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用“五步法”加以概括。“每一起矛盾纠纷,都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你首先要抱着真心,倾注真情,要以当事人的心态融入其中,使双方当事人在感情上、心理上充分接受你,你才可能以道德法规予以引导,并最终给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石春梅先后获得山西省人社厅、省司法厅授予的“防止矛盾激化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阳泉市“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员标兵”“市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连续两届被阳泉市委政法委授予“双十佳杰出干警”等多项荣誉。2019年,石春梅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