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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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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乡村振兴  让家庭农场成为靓丽风景线 山东蒙阴:巾帼农家乐脱贫攻坚忙 菜农腰包鼓 “靠山”深加工 段翠珍:用实干赢得村民赞扬 放下锄头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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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农场成为靓丽风景线

开/栏/语

全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今年摁下了快进键。

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三年奋斗目标:到2022年,全国家庭农场达到100万家、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万家。5月,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对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与此同时,许多地方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在一些发达国家普通存在。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各级政府推动下,全国家庭农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家庭农场的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也将会大幅提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从本期开始,创周刊将开设“家庭农场发展之路”栏目,集中介绍各地家庭农场经营典型实例,推介各地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新思路、好做法,推出系列评论,探讨家庭农场发展的新路径,助推家庭农场发展。

■ 史玉根

当下,从中央到地方正在推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这对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都是一个利好消息。

家庭农场是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家庭农场早已普遍存在。比如,美国目前约有205万个大型家庭农场,提供全美近90%农产品;日本的小型家庭农场占总农户的比例高达61%。

不同于标准化、流程化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特别是种养业,有着自己的显著特性,比如,很多时候,“老板”必须亲力亲为,才能保证更理想的劳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由于家庭农场的场主就是主要劳动力,大部分时间都能够直接参与、掌控生产过程,因此,家庭农场的劳动生产效率往往高于农业龙头企业和公司化运作的农民合作社。这也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农民普遍采取家庭农场形式的主要原因。

受耕地资源分散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晚于西方发达国家。它的出现是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特别是土地可以合法流转之后。而作为一个须经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农业经营主体,它的起步和发展则更晚。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家庭农场,并将其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并列为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此后,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家庭农场渐渐浮出水面,至2018年年底,家庭农场规模已达到60万家。

我国现有家庭农场的覆盖率如何?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有近60万个行政村、317万个自然村,平均下来,一个行政村仅有一个家庭农场,一个自然村仅有0.1个家庭农场。除了数量偏少,我国的家庭农场还存在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比如,一些家庭农场场主存在“小富即安”观念,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生产技术也不足,以致经济效益不高甚至勉强维持。自身经营状况尚且如此,何谈带动其他农户增收致富?

此次全国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目的就是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到2022年,家庭农场将达到100万个,其中,各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万个。按照这一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一定要两手同时抓,在稳步增加家庭农场数量的同时,注重其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加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力度,强化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和扶持,把培育工作真正做到位,做出成效。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对众多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来讲,也是一次提质升级的好机会。

多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减少,耕地集约化程度逐步提高,规模农业经营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至2016年底已达到398万户(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数据),其中,很多是尚未登记或注册为家庭农场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与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同在受政府支持之列。正因为此,许多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觉得成不成立家庭农场都没有什么区别,怕麻烦,不愿意去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的某些官员也有类似想法,对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推动不力。现在,这种观念恐怕需要转变一下了。

笔者注意到,近几年,国家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和范围开始有所调整。2017年以后,中央一号文件再未突出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也未把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单独列为培育发展对象,而是要求各地“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

国家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加快对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意味着今后政府对家庭农场支持服务的力度会更大。何况,家庭农场是一种运行更规范的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成立家庭农场,更有利于经营户对外拓展业务,开展经营活动。所以,笔者以为,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们应该转变观念,抓住这一机遇,争取搭上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顺风船,以获得更多的提升和发展机会。

将更多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不仅更便于地方政府统筹管理和支持服务,还能充实、壮大家庭农场队伍,促进本地现代农业的发展,带动更多普通农户增收。因此,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积极推动,让家庭农场成为农村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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