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数字报纸

2020年5月22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声音 设立常态统筹机构专司家庭事务 建立一体化机制减轻农民工讨薪诉累 通过协商最大限度地找到企业和职工的最大公约数 数字消费券重点要放在帮扶小店

按日期检索

12 2013
上个月
下个月

中国妇女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我给版面打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本版得分:0.0参与评分人数:0

新闻排行榜
版权声明
《中国妇女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妇女报网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妇女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妇女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妇女报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正在加载广告……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盟中央提案聚焦应对人口发展

设立常态统筹机构专司家庭事务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乔虹 发自北京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20日获悉,民盟中央向本次两会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调整社会家庭政策,应对人口发展问题的提案》,提案聚焦家庭政策,建议设立专司家庭事务的常态统筹机构。

民盟中央在提案中表示,家庭政策具有调节家庭规模与家庭结构的潜在目的,可以影响人口发展、提供家庭保障和促进性别平等。政府可通过家庭政策及其相关的社会政策将社会资源用于改善家庭环境、满足儿童的成长需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形成和发展人力资本、优化人口素质结构的良好环境。

提案提出,目前我国家庭福利政策重点放在问题家庭与那些失去家庭依托的边缘弱势群体,而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对家庭功能进行补充的社会保障政策,也均以就业作为其准入门槛,且在家庭成员之间不得转移,因而无法为未就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家庭成员提供有效的保障。

民盟中央认为,根据现有人口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并设计更为完善的家庭政策与现有生育政策匹配,“已经迫在眉睫”。

民盟中央在提案中建议,设立专司家庭事务的常态统筹机构。针对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下降的双重压力,建立一个专门的家庭政策机构,从体制上整合人口、民政、税收、人保、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职能和资源,有效推进我国家庭政策体系的构建。

同时,建议推行以家庭整体为单位的社会福利政策:尝试以家庭为单位的税收政策,加大家庭税收优惠力度;尝试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制度,允许保险在家庭成员(主要是配偶)之间转移;重视未就业或非正规就业家庭成员的需求,将生育保险辐射至全体育龄女性,并探讨将家庭成员所承担的某些长期家庭服务(如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对0~6岁儿童的抚育等)纳入社会保险范畴的可行性。

在通过对贵州、四川、江苏、陕西4省份的调研,民盟中央发现,影响当下生育率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传统婚姻家庭的模式及稳定性已发生很大变化,晚婚晚育、单身、丁克、不孕不育等削弱了生育基础;二是住房、教育、医疗等直接成本攀升,“生得起、养不起”;三是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高但就业权益保障不够,生育机会成本较高;四是对正常家庭的福利政策缺失。

对此,民盟中央进一步建议,加快构建生育支持体系,探索建立从怀孕到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的全面鼓励生育体系,包括孕期保健补助、住院分娩补助、托育津贴、教育津贴、家庭个税抵扣,以及对不符合缴纳个税标准的低收入人群实行直接经济补贴等。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差异化。并加大0~3岁托育服务供给,使入托率从目前的4%提升至40%;对进行隔代照料的(外)祖父母提供津贴,减轻父母的照料压力。

民盟中央还建议,进一步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妥善解决延长生育假、男性陪产假等,对损害女性就业权益的单位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对企业实行生育税收优惠,加快构建生育成本在国家、企业、家庭之间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投稿 | 手机触屏版
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 版权所有:中国妇女报网 2014 COPYRIGHT
备案号:京icp备05037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