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姚改改
继全国妇联出台《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后,2020年5月7日,全国首个由地方党委、政府联合发文出台《路桥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维护女童权益全程化关护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在路桥正式发布实施。
该机制由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委、区政府牵头,路桥区妇联积极推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公检法司、民政、卫健、财政等15个部门和10个镇(街道)参与,共同构建起“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联合、专业组织参与、社会力量协同”的关护工作机制,旨在加强对未成年人、女童的全程化保护,夯实区域社会治理基础。
以防患于未然为初衷,该《机制》分三部分,内容集“预防保护、强制报告、行业审批、危机庇护、诉讼保护、心理关护、救助帮扶、隐私保护”于一体,为未成年人开启“事前预防、事中修复、事后保护”联动保护模式,以全程化、专业化、有效化的关护帮扶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机制》指出,要把好事前预防约束关,以“未病先防”的理念减少猥亵、性侵、暴力伤害等案件的发生。通过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制定“强制报告”奖惩并行机制,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侵害时,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应及时报案,对未履行报告义务者严肃追责,对积极报告的公民、组织,给予表扬和奖励;实施“行业审批”制度,区级建立侵害人“信息数据库”,要求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培训、救助、医疗等特殊职责的组织和机构在聘请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时提交主管部门向公检法备案审核,筛除潜在风险,如有涉及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已经录用的,将立即停止其从事相关工作。
《机制》明确了如何守好事中联动处置门,通过“特别诉讼”保护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公检法司间的协作,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并为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询问,医疗、心理、经济救助,社工关怀,家庭支持”等关护服务。
为驱散已受伤害孩子内心深处的阴霾,做到“病愈防复”,《机制》设置了综合关护机制,为“折翼天使们”织密事后综合关护网,确保受侵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同时,建立隐私保护工作机制,杜绝隐私泄漏,避免二次伤害。
在沟通协作上,台州市路桥区成立了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维护女童权益全程化关护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未成年人、女童人身权益保护相关的重、难点等问题。
“该机制是一套综合性的、全面系统的且在实践层面操作性非常强的关护机制,其中又明确分出九大工作机制,每一项机制均抓住了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的关键点。通过推动政府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三资’融合,我们将与各部门、各镇(街道)全面合作、事前预防、事中修复、事后保护,形成全程化联动保护路桥模式,为未成年人、女童撑起保护蓝天,为他们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强后盾。”路桥区妇联主席汪文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