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评论员 韩亚聪
保护未成年人,一刻也不能放松。4岁女童遭受严重家暴、高管涉嫌性侵养女、以招募童星为名侵害儿童……近期已发生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家暴等案件,警示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把保护儿童的“防火墙”筑得更牢,对侵害行为的利剑更锋。
痛心、怜惜、愤怒、担忧……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曝光后,我们每一个人都切齿痛恨。人人喊打、呼吁严惩,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从需要照护的童年走过,又是孩子们童年的塑造者,能深切体会到,作为独立个体的儿童拥有受保护的权利,而保护孩子从来都不是一件“家庭私事”,而是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的大事。
不久前,最高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151人,同比上升2.2%。这样一组数据背后,既可以看出公权力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担当作为,也可以看到此类问题的严重性。
我们不能回避这样的现实:每一个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都挑战着道德和文明的底线,也让许多孩子和家庭因此坠入深渊,甚至会带来几代人的代际传递,影响到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正因如此,更加坚定地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零容忍”,既是生命的呼唤,也是家国安康所需,应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和“行动指南”。
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零容忍”,是社会各方一直秉持的态度,也应成为未来坚持不懈的“行为准则”。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呵护祖国花朵、民族未来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共同责任。
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零容忍”,不仅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不仅是家庭责任,也是国家义务。因此,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制度体系、社会工作体系、家庭责任体系,通过完善取证、强制报告,推动部门联动、队伍建设等长效机制,在包括家庭、学校等场景里加强法治教育、性教育,以此形成强大合力,织就保护网络,让儿童优先的理念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社会风尚。
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零容忍”,必须依法严惩,形成高压态势。面对突如其来的侵害,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的孩子们往往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会反抗、不懂反抗,是无可争辩的弱势一方,因此对于那些伸向孩子们的“黑手”,要扩大惩治范围、依法加重量刑,从严、及时惩处。通过加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违法成本,让践踏法律“红线”的施暴者付出沉重代价。
“幸运的人,用童年来治愈一生;不幸的人,要用一生来治愈童年”。为了避免让孩子们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每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以关怀关爱织密“保护网”,以法律机制拉起“警戒线”,以利剑锋芒斩断“罪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