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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家庭周刊 专题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崔郁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教社专职副主任胡卫 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工会联合会会长林淑仪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颖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教授李掖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王丽萍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渭南市副市长高洁 全国五好家庭代表孔令绍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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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颖

就加强家庭教育提几点建议:

一、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家庭教育缺失、家长教育方式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从立法上看,义务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虽然确立了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重要地位,但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规定零散地分布在民法总则、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之中,缺乏统一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建议通过专门性的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强化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二、完善亲职教育制度。引导罪错未成年人的父母学习和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提升监护能力,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状。建议公检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是否存在失职行为、失职程度进行评估,对严重失职的家长要进行强制教育,督促其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三、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正。未成年人的身心特殊,简单予以惩罚难以发挥预期作用。建议对罪错未成年人要贯彻教育保护理念,综合考虑年龄大小、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采取训诫、收容教养、社会矫正等不同矫治措施,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既要避免“一判了之”,也要杜绝“一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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