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我国在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还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要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的办法。对此,建议: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发挥村居委会的组织、沟通、调节和仲裁方面的作用;依法支持村居委会形成各种基于居民实际利益的“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并以此为依据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家庭矛盾。在这方面,北京平谷街乡治理实践探索和上海徐汇梅陇三村居民自治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二、要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还要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一要加快发展面向各类特定困难或弱势群体的社服组织。二要大力扶持反家暴援助、困境儿童关爱、婚姻危机干预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社服组织。三要着力培养一批热心社区事务、熟悉社服运作的专业人员。四要鼓励社会组织走进社区开展活动,其重点在于让社会组织的项目活动,与居民的实际需求形成有效对接,构建起科学、健康的社会生态链。
三、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要加快制定并发布符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清单,让各类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获得更多公共资源;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各级政府机构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及规模,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