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坑田镇马围村航拍的夏日田园风光。刘浩军/摄
在创新党建机制的同时,也要充分挖掘党治理基层社会的传统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基层党组织更紧密地联系基层社会,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 夏柱智
近年基层治理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是党组织加强了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同样强调这一点,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
我国推行村民自治已有30多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一些地方,由于村庄内生秩序能力不足,加之村民自治机制不够完善,使得基层治理缺乏活力。为解决这一困境,很多地方的党组织顺势改革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应对复杂社会形势的治理能力。其中一个做法是基层党组织主动下沉,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乡村治理能力。
笔者认为,在创新党建机制的同时,也要充分挖掘党治理基层社会的传统经验。笔者在武汉市郊区汪岗镇调研发现,该镇从2011年开始就普遍恢复并赋予党总支领导、协助和监督村级党支部的职能,形成了“乡镇党委—党总支—村支部”的组织结构。目前,该镇5个党总支分别对片区全部乡村治理事务负责。总支和村支部一起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通过调用多种治理资源和治理机制,保证有效的乡村治理秩序,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汪岗镇的经验表明,介于乡镇和村级组织之间的党总支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使得党治理基层农村的能力得以显著提升,值得借鉴。
实践证明,党治理农村最重要的经验是在农村建立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在资源下乡、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关键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党建方面推动创新,出现了一批富有特色并经基层实践检验的成功案例。笔者认为,在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的同时,也应重视激活传统党建机制的有效做法。创新与激活并举,可以因地制宜推进基层党组织更紧密地联系基层社会,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服务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党的重大决策部署。
(作者为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