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姚改改
浙江省温州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出台了诸多有关妇女儿童发展优惠政策,全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题,助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2017年2月,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温州市妇联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劳动就业权利。《意见》从营造社会氛围、畅通维权渠道、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构建协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措施,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推动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女性从事灵活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帮助就业困难女性在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得到充分保障。
为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的公共服务需求,全面适应二孩政策的实施,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5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女性“四期”保护工作的落实。《意见》要求全市在育龄女职工人数较多、有实际需求的单位及公共场所开展“妈咪暖心小屋”建设,并将其作为“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逐步增加建设点。同时,在推动“妈咪暖心小屋”创建上创新举措,通过政协提案、工会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模式,力推“妈咪暖心小屋”在公共场所的全覆盖,满足哺乳期女性的需求。“十三五”中期,全市已创建“妈咪暖心小屋”350个。
2018年5月,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温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当年,温州市全面启动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0所、改造提升薄弱幼儿园30所和整治配套幼儿园2所,三项内容列入了省市民生工程项目。目前,70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已开工项目62个,其中完工项目16个;30所改造提升薄弱幼儿园,其中18所已完成改造提升;2所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人群,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儿童关爱和帮扶力度。“十三五”中期,温州市形成自上而下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儿童福利指导工作站—社区督导员”三级完整的儿童福利服务网络体系,在关爱和帮扶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中充分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