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高丽
82.3%的人认为家务劳动具有经济价值;
“网络虚拟财产”成为夫妻新型财产;
“80后”“90后”的年轻夫妻财务更自由;
以上信息均来自一份“新时代夫妻财产关系状况及变化”的田野调查。
不仅仅是夫妻财产关系,围绕女性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女性的基本发展机会、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障等方面,天津市妇联已连续三年组建“我关注,她生活”田野调查团队,奔赴女性生活的各个场景,深查细访,面对面倾听不同女性群体的心声,以期寻找到答案,调研成果也及时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帮助女性解决民生问题。
“新时代夫妻财产关系状况及变化”是2018年天津女性民生调查其中一个课题项目,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实施调研。新时代夫妻财产关系状况如何,又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对家庭的和睦、稳定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成为该调研的主要方向。
夫妻财产共同共有仍是主流
本次调研实施问卷和访谈两种形式,先对夫妻财产归属现状进行了田野调查。据其最终数据显示,89.16%的夫妻财产关系是共同所有(婚后所得归夫妻共有),10.84%的夫妻选择约定所有(对婚前婚后财产归属有约定)。
受访者中的大多数人认为,夫妻双方财产分开不利于家庭稳定,或者认为只要感情好,夫妻在财产上不必分你我。
调研课题负责人、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令苇分析认为,共同共有对保护女性的利益更为有利,这是绝大多数女性的首选,也更符合中国国情。
2016年11月,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座时说:“据调查显示,在我们国家只有3%的人运用了分别财产所有制。”相比来看,天津市夫妻采用约定财产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数值,而且即便是现在采用共同共有的夫妻中,有高达73%的被调查者不排斥对财产进行约定。
“这又说明如今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有了很大提高,使其具备了约定财产的条件。由此可以预见,今后采用约定所有的夫妻会呈逐渐增长的态势。”孔令苇表示。
在访谈中有一名“80后”银行职员,她说虽没有财产约定,但也没有把所有财产都放一块,各自管理各自的财产,两个人财务自由,但是如果有家庭共同支出,会相互商量一起支出。这也是本次调研发现,在“80后”“90后”的年轻夫妻之间出现新的一种介于分别所有和共有之间的财产关系状态。
此外,本次调研数据还显示,82.33%的被调查者和受访者认为对配偶名下的财产应享有知情权,但如实告知配偶自己名下财产的占比65.06%,而完全了解配偶名下财产的为60.64%。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夫妻之间的诚信问题。”除此之外,通过调研,孔令苇和团队还发现,很多夫妻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采用约定财产制时不采用书面形式,而是以口头形式约定,他们不知道法律有书面形式的要求。
网络虚拟财产走入婚姻
除房产、储蓄等传统意义上的财产外,新型财产出现在夫妻财产中,而且年龄越低拥有的比例越大。
通过问卷和访谈了解到,有近50%的被调查者拥有新型财产即网络虚拟财产,在拥有该类财产的人群中,“50后”占8.29%,“60后”占10.37%,“70后”占26.97%,“80后”占46.89%,“90后”占24.07%。
当问到有哪些网络虚拟财产时,受访者回答有网游账号、社交媒体账号、Q币、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都属于一种常态了,就像基础设施不用刻意地在意。它不是网络的,它就是现实存在的。”一位受访者如是说。
至于该类财产的归属,财产共同共有的夫妻都一致认为还是共有,理由可归纳为:“网络虚拟财产和房子车子的属性是一样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电子竞技已经成为职业了,报酬虽然不像传统的劳动报酬,但是也差不多,当然属于共同财产。”
另外,“对于结婚一开始就有了游戏号,结婚后两个人一起玩,也应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原始的游戏号是不值钱的,后来双方都投入了时间和精力,使游戏号升值了。”
孔令苇表示,随着网络、数据、智能时代的到来,年轻夫妻的财产结构发生了变化,除传统的财产外,财产结构相应地反映出新时代的特色,越发趋向多元化。而随着新型财产的出现,必会产生权益归属的问题。
而相对于“50后”“60后”夫妻受访时表达出一种心声:“我们有点跟不上时代了,发展太快,什么信息支付啊,都不了解,也不敢接触。”
八成认为家务劳动有价值
近日,“女人不会做家务活我娶她干吗”的择偶标准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人认为这样的标准是歧视女性,男女平等下家务活应共同分担;也有人认为,个人择偶标准不应该上升到歧视。
对此,“头条新闻”在微博上发起一份民意调查:女人一定要会做家务活吗?婚后家务活就该女人做吗?你怎么看?截至目前,代表“要”的红方与代表“不要”的蓝方数据PK为849人∶14021人。
而回归到天津此次女性民生调查中,当问到您认为家务劳动是否具有经济价值时,被调查人员中有82.33%的人回答有价值,有2.21%的人回答没价值,有15.46%的人回答没想过。当问及夫妻之间谁做家务多时,有65.06%的人回答妻子多,时间上平均是丈夫的2~3倍,有9.24%的人回答丈夫多,另有25.70%的人回答两人做得一样多。
当问到“您认为家务劳动具有价值的理由”时,全部受访者一致表示,如果找外人做家务,比如小时工或者保姆,是需要支付劳动报酬的,自己做就省了这笔支出,显然家务劳动是有价值的。
一位受访女性坦言:“我平均每天都会做两小时左右吧,周末五六个小时,配偶基本不做。我洗衣做饭、收拾房间、带孩子做作业,带孩子学琴等等,我也有工作呀。”还有一位受访男性,对做家务非常不屑一顾,他说“我基本不考虑这个问题,不做吧”。
该调研报告写出:如今愈来愈多的妇女进入职业领域,从事社会工作,但与此同时,她们仍然承担着主要的家务劳动。特别是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妇女所承担的压力就更为严重。
“如果我们从社会性别视角去审视这一现状的话,就会发现夫妻共同共有下存在着性别不平等。”孔令苇认为,女性所从事的家务劳动价值在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中就没有得到体现。
“要改变不公,就应在承认她们职业劳动价值的同时,也承认她们家务劳动的价值。” 她表示,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家庭成员认识到家务劳动对家庭的贡献,同时也促使社会尽快认识家务劳动对家庭和社会的贡献,承认从事家务劳动的妇女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是否有法可依?现行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我们看到了法律是承认家务劳动价值的。但遗憾的是,这条规定仅适用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不适用于财产共同共有的夫妻。”孔令苇注意到,今年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第八百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条规定删除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的限制,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夫妻,不再区分财产是共同共有还是分别所有。”孔令苇认为,如果此规定最终能够通过,那将是夫妻迈向“实质平等”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