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高峰
■ 龙晓琴
“以前,保守的旧思想旧思维认为,活在山里读不读书都一样。如今,吃上官司了才知道,不送娃娃去上学,是违法甚至犯罪呢……” 11月7日,在法律文书上按下指印的那刻,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苗族乡学生家长张某某感慨地说。
当天,三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县同乐苗族乡人民政府诉张某某、杨某某辍学纠纷一案。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该乡人民政府将1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是三江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
张某某、杨某某夫妇是三江县同乐苗族乡人,于2003年11月15日育有一女,现15岁,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该乡人民政府在多次入户劝返无果的情况下,将张某某、杨某某夫妇二人诉至法院。法庭针对被告家长及其子女的实际情况,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既严肃申明违反国家法律,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受到的惩处,又组织、劝导双方共同协商,探讨依法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法。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法庭当场下达调解书。
广西三江县是国家深度贫困县之一,通过发展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成为近年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为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该县人民政府想尽各种办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轮番进村入户劝导等方式,动员、劝导家长送子女入学。联动教育、公安、法院、司法、社保等部门,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送法劝返”等工作,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款,对经过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仍拒不送子女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家长提起诉讼,用法治手段接续山村孩子们中断的求学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争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不漏一人,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