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徐旭 发自北京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多项新举措,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提升师资素质,为学前教育保驾护航。
根据《意见》,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让每一名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一是完善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实现幼儿园公共活动区域内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加强日常监看维护管理。二是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经培训后上岗。幼儿园在看护幼儿时,一般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三是建立健全幼儿园法制副园长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园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幼儿自我防护能力。《意见》要求公安、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消除幼儿园各类安全隐患。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开展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意见》要求在完善幼儿园硬件设施的同时,要切实提高教师素质。一是严格实施教职员工准入制度,拓宽师资引入渠道,强化师德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幼儿园师资整体水平。二是完善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考核标准,健全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教师心理辅导制度。三是建立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对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四是推动公办非在编教师逐步同工同酬,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健全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和病儿隔离等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幼儿饮食与健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留样制度。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密切幼儿园与幼儿家庭之间的交流,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有效提升育儿效果。建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依据园所规模建立园级、年级、班级等不同层级的家长委员会,在园长指导下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家长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鼓励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幼儿园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