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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性别视角引入精准扶贫是精准扶贫各环节各项目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本文通过对广西14个市30个贫困县900对建档立卡贫困夫妻1800人的调查发现,贫困人口“户内”性别差异明显大于贫困人口总体性别差异,作者从三个方面分析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中的社会性别盲点,并从精准识别、帮扶、考核和管理三个环节对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科学运转提出了具体建议。
■ 何玲
把社会性别视角引入精准扶贫,是精准扶贫各环节各项目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将使妇女公平获得精准帮扶,并使之成为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人力资源。本文根据广西精准扶贫绩效考核权重(贫困程度)从全区14个市抽取30个县900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夫妻(1800人)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1800份,回收有效问卷率为96.8%。
贫困户内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
众多研究发现,贫困人口同质性较大,表现在人口素质偏低、学习能力偏弱、各种资源占有偏少、收入来源单一且不稳定、活动半径偏小,扶贫需求较集中且传统、发展内生动力较小且保守。而从社会性别视角调查发现贫困人口同质性背后仍存在一定性别差异,贫困人口“户内”差异明显大于贫困人口总体性别差异,主要体现在六方面。
——教育程度。在教育程度上,“夫高妻低”的家庭(37.8%)比“夫低妻高”家庭(12.6%)高25.2个百分点。
——培训资源。近三年参加培训“夫有妻无”(15.5%)比“夫无妻有”(13.1%)高2.4个百分点;培训次数上“夫多妻少”(49.4%)比“夫少妻多”(37.1%)高12.3个百分点。
——金融资源。贷款上“夫想妻不想”(23.8%)比“夫不想妻想”(22.0%)高1.8个百分点;期望贷款的金额上“夫多妻少”(47.4%)比“夫少妻多”(42.0%)高5.4个百分点;贷款期限上“夫长妻短”(42.1%)比“夫短妻长”(38.9%)高3.2个百分点。
——务工经历。外出务工经历中“夫有妻无”(19.2%)比“夫无妻有”(7.9%)高11.3个百分点;有外出经历的贫困夫妻务工时间上“夫长妻短”(48.8%)比“夫短妻长”(23.2%)高25.6个百分点。
——家庭增收。家里如何增收上的“第一想法”上“夫妻想法不同”(52.1%)的家庭比“夫妻想法相同”(47.9%)的高4.2个百分点;“第二想法”上“夫妻想法不同”(64.8%)的家庭比“夫妻想法相同”(35.2%)高29.6个百分点。
——扶贫政策需求。希望扶贫政策给予的“第一需求”上“夫妻想法不同”(57.3%)比“夫妻想法一致”(42.7%)高14.6个百分点;“第二需求”上“夫妻想法不同”(84.6%)比“夫妻想法一致”(15.4%)高69.2个百分点;“第三需求”上“夫妻想法不同”(88.5%)比“夫妻想法一致”(11.5%)高77个百分点。
社会性别视角下精准扶贫问题分析
调查显示,在精准扶贫中程度不同地存在性别盲点或缺乏性别意识,女性贫困者的声音和需求仍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精准扶贫大数据分性别统计有待进一步完善。2015年广西在贫困户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的扶贫工作中,设计了“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家庭经济状况”“帮扶需求”“帮扶情况”以及“脱贫计划”等六大类内容共计60个指标。其中,与社会性别有关的指标有9个,主要反映在家庭信息“基本情况”一栏中,如留守妇女/儿童、文化程度、在校生状况、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务工状况、务工时间、参加新农合情况、参加新农保情况等,其他五大指标系统都没有设计分性别统计数据,缺乏男女社会参与、资源、机会、权利、抵抗风险能力及扶贫效果评估等分性别贫困人口的数据。并且在精准入户调查和帮扶需求调查中要求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情况的举措,使得男户主家的女性声音完全被丈夫替代。
——对农村女性尤其是对贫困女性人力资本的开发与利用重视不足。据广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显示,广西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680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59.1%,女劳动力占40.9%,男性比女性高18.2个百分点。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区内流动占24.8%,区外流动高达75.2%,是典型人口净流出省区,妇女已成为主要农业生产者,在看到农村妇女对农村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还应清醒看到人力资源产业配置效率问题。由于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差、生产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落后,加之自身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应有的技术技能,大量女性劳动力滞留于传统农业。妇女长期从事低端的传统农业生产,增收慢和经济收入甚微使她们逐渐沦为社会弱势群体。
——传统“从夫居”的婚居模式对农村女性发展的影响。从夫居的模式目前仍是农村的主要居住模式,并以村规民约、村民挤对排斥等有形和无形的方式阻止从妻居或两边蹲的居住模式扩大。在农村社区,未出嫁女性通常被称为“别人家的人”,出嫁女性则是“嫁进来的外人”,女性的主体地位既得不到农村社区的确认,女性也在这种传统社会性别文化社会化过程中失去对自我主体性的认识。这种文化和女性自我的主体性排斥,使得女性无法成为、也没有意识到可以成为独立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发展,女性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也因此减少。
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建议
我国缓解妇女贫困在过去30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社会性别研究和实践的不断展开,从性别视角出发的一些政策建议在不断探索和实践并逐步被纳入主流决策。
——精准识别。充分考虑“家庭内部差异化”,做到由户及人的精准识别。在以家庭/户为瞄准对象的基础上延伸瞄准到家庭内部的个人/个体上,在精准识别中增加社会性别这个分析工具,充分考虑家庭中男女两性的地位和权力,找出家庭内部“短板”贫困人口;建立完整的、连续的、全面的分性别统计数据,利用数据交叉分析识别最脆弱的贫困群体。在精准扶贫的各个环节关注性别因子,特别是要把核心家庭的或者大家庭的内部老年贫困妇女、农村独居的孤寡老年妇女、离丧偶妇女及留守女童等特殊贫困人口找出来。
——精准帮扶。分别调查了解贫困家庭夫妻各自的扶贫需求,在制定帮扶政策时建议不仅让户主签字确认,还应让配偶充分了解并同意签字确认;注重对多重身份交叉下的最弱势特殊群体的精准帮扶,根据农村老年妇女、离婚丧偶妇女、因灾致贫的妇女、贫困女童等特殊群体情况,进行针对性帮扶;注重开发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制定有利于农村妇女发展的倾斜政策和特设扶贫项目,为贫困妇女打造一些特色扶贫项目,发展有利于农村妇女高效率的产业;还应值得关注的是,贫困妇女如何摆脱仅仅成为产业化价值链条上付出大量劳动但获取微利的小生产者的现状,避免妇女过度劳动。
——精准考核和精准管理。在精准扶贫的政策宣传、措施制定、项目落实、评估考核等各个环节,要提高妇女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在家庭的脱贫发展上,有意识地引导妇女发声、参与,让妇女在参与中提升能力,为自己脱贫和家庭脱贫贡献力量。纳入妇女的脱贫率。妇女脱贫率考核要体现在两个量化指标上,一个指标是贫困妇女占脱贫总人口的比例;另一个指标是脱贫妇女占贫困妇女的比例,防止贫困妇女被家庭脱贫而掩盖。
(作者为广西妇女干部学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