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永钦 发自哈尔滨 6月27日至29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深入全国首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黑龙江省方正县进行调研。谭琳指出,方正县在改革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注重顶层设计,下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指导意见,农业部门具体执行,妇联组织主动参与,各乡镇坚持因地因人制宜,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通过将矛盾和问题梳理分类、详细解析、具体处理的方法,保障了成员身份确认既得到多数人认可,又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
谭琳认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能仅仅是写在文件中的一句话,要确保在改革过程中落到实处,就要看基层如何在一个个具体问题、一件件典型事例中拿出解决办法,要像方正县这样,保证妇女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平等权、发言权以及监督权,避免和防止工作简单化和一刀切。
谭琳强调,解决处理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不仅可以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能充分提高农村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激发妇女创业致富的内生动力,从而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在黑龙江调研期间,省委副书记陈海波会见谭琳一行。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睦终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