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周玉林 发自贵州锦屏 5月17日,贵州省锦屏县妇联在全县下发《〈妇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县妇联执委在联系妇女、代表妇女、服务妇女三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建立了县妇联每位执委联系1个基层妇女组织、1个留守困境儿童、3名贫困妇女的“1+1+3”执委联系制度。锦屏县妇联负责人表示,执委联系制度将推动妇联组织的改革创新,通过各个执委所在乡镇和部门的职能优势,充分调动和发挥妇联执委联系妇女、代表妇女、服务妇女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成为妇女群众的“贴心人”和“代言人”,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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