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 滕云
如果你拍得一辆公务车,那么,你会把车身上的“公务用车”标识去掉吗?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湖南衡阳的一位村民就把标识留着了,结果去趟歌厅被人曝光。这个曝光差点儿变成“谣言”,衡阳市委宣传部还出来“辟谣”——这可不是公务车,车主是私人。再一查,原来是辆拍卖的公务车。
按规矩,凡拍卖公务车,“公务用车”标识应该由交警队处理掉,可交警队疏忽没处理。到了私人手里,处理还是不处理就成了一个问题。这位车主选择了保留,而非处理。
做出任何选择,都有利益的驱动。保留“公务用车”标识,上路被查出来,或者像去趟歌厅被曝光,都是风险。而置风险于不顾,依然保留标识,说明在这位车主看来,这些风险与利益比较起来,是不足虑的。
到底有哪些利益可以让车主如此坚定不移?或许所谓的“公务用车”利益本没有那么确凿,只是缥缈的虚荣心作祟罢了。而此条新闻的看客大多觉得这位车主的确low得可以。
换个话题。话说在北京城,京A开头的车牌大多属于公务用车。关于此,早就有好事者掰开了揉碎了教授你关于这些车牌和号段的神秘学问,当然也包含交警对它们也得让三分的传说故事。神秘加传说,最终造就了车牌崇拜——拥有一个强大的车牌,貌似比拥有一辆豪华品牌的车更有别样的魅力。
那么,这种崇拜与衡阳车主的“公务用车”利益观有什么区别吗?虚荣和low,除了用来讥讽这位车主外,是不是也可供大家自嘲一把?
“公务用车”虽然是个物品,但因“公务”两字,似乎有了公权力加持。有些人十分看重“公务”两字的贵气,当无法掌握权力时,拥有一件权力的外衣,哪怕是个车牌,也是足以自慰的。
这个,需要车牌崇拜者和“公务用车”标识保留者思考,也需要公权力部门时刻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