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永平
近日,一则“我不感谢妈妈”的小学生作文,又差点让人泪奔。“我不感谢妈妈/是她每天罚我站墙角/我不感谢妈妈/是她每天逼我写练习册/我不感谢妈妈/是她每天让我上语文课……没有妈妈/就没有现在的我/我不感谢她/我还能感谢谁呢?”
沐浴在父母之爱的阳光下,孩子才能从嗷嗷待哺的婴儿,慢慢长成朝气蓬勃的阳光少年、有志青年。但凡事皆有度,诸多弊端皆起于“过”,过多,过分,过度。爱也是如此,爱要有理、有利、有节、有制。否则,本来充满温情的亲子关系,也会变得日渐式微,甚至出现拉黑父母的尴尬局面。老子的《道德经》中有这样一句提纲挈领之言:“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除去其中的修道要旨,其蕴涵的对宇宙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真理性认识,对家庭教育也有积极的启发意义,即教育也要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不违背自然法则,顺之、助之;以身作则,身正示范。
第一,爱要有度。 爱,就如一把由父母为孩子高举的火炬,温暖孩子,照亮孩子的前程;但这团火过旺、过盛,也会灼伤孩子。事实是,爱得过度,很容易给孩子造成负担,导致孩子始终挺不起生活的脊梁。对婴幼儿,当然需要全天候的照料。但是孩子长大上学了,工作了,父母还腻腻地管头管脚,包办代替,肯定不是明智之举。
第二,尊重孩子。 父母都懂得应该尊重孩子的道理,但知易行难,比如在对未来职业的选择上,天降百工,无贵贱高低之分,无论哪一行,孩子能乐在其中,那就是幸福。任何所谓热门行业、热门技艺,孩子不喜欢,不擅长,即使入行入职,也难有更大的发展。只有适合孩子的、孩子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才有自觉学习、孜孜不倦探究的源源动力。
第三,给孩子一定的自由空间。 家长不擅自闯入孩子的空间,不扰动和破坏孩子那片静谧的神思之地。举个例子,当孩子不开心时,很多孩子喜欢自己静静地坐着,望着天空或者墙壁发呆。再比如,有的孩子愿意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写下来,留作小小人生的一个印记。试想一下,这种情境下,谁愿意独立的空间有“闯入者”呢?有的父母颇不以为然,认为小孩子没事发呆,肯定是胡思乱想;至于孩子在笔记本上写了什么,心里更是充满好奇,总想去窥探一二,美其名曰是怕孩子想错了想歪了,是为了了解孩子,教育孩子。但孩子大都不这么认为。笔者觉得,把尊重孩子体现在具体事情上,至少要在进孩子锁闭的房间时,事先问一下孩子;至少要征得孩子同意,才能翻阅孩子的私人日记,尤其是当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后。
第四,该放手时就放手。 多鼓励孩子自己动手动脑,让孩子做他们那个年龄该做的事,培养自理和自立能力。对孩子大包大揽,做孩子的“第三只手、第三只脚”的父母,最大的理由就是孩子做事不放心,孩子做事会误事。孩子总要经历幼稚和成熟、失败和成功的历练,没有哪个人生来就会学习,能做事。在失败中总结,在锻炼中提高,这都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很多父母说:“只要孩子学习好,其他什么都不用他干”“孩子长大自然就会了。”有人认为,这等于是在培养一个“巨婴”,只有成熟的身体,没有成熟的思想;只有强悍的书本知识,没有强悍的实践能力。
第五,父母要善于学习。 父母自己要善于学习和掌握诸如互联网等新信息、新知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做一个合格的、能让孩子信服和佩服的家长,不能再只恃尊长的身份,挟家长的权威,一个态度、一种教育方法施用一辈子。时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现在的孩子受大环境的影响非常大,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孩子绝无可比之处,他们更有思想,有个性,自我感觉超强。今天的父母也要以身作则,与时俱进,这既是时代对父母提出的要求,也能为孩子提供努力学习的好榜样。
苏联杰出的教育家、列宁的夫人克鲁普斯卡娅说过:“对双亲来说,家庭教育首先是自我教育。”言犹在耳,值得父母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