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政协委员们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投票选举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选举票分为两张,分别是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选举票和选举常务委员的选举票。
根据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为当选。工作人员宣读填写选票的要求后,委员们开始写票。投票开始后,总监票人、监票人就位并先投票,委员们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票箱投票。(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徐建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