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青
邻里和睦固然好,但也不能为了邻里和睦而错失自己维权的时机。张先生就用亲身经历给邻居们提了醒。
18年前,张先生楼上搬来了新邻居,期间十几年一直受楼上漏水的困扰。第一次漏水的时候,双方沟通还是顺畅的,张先生也表示邻里间发生楼上向楼下漏水这种事是可以谅解的,不计较此次漏水。然而架不住十几年接二连三的漏水困扰,楼上邻居已经不把漏水当回事了。
2015年的平安夜,再次发生漏水事件,楼上邻居在门厅用洗衣机洗东西时水管掉落,引起大面积漏水,造成张先生家的门厅吊顶、进户门、卧室吊顶和墙壁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张先生在事发后拍了现场照片、视频,也请居委会参与了调解工作。但在后面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双方没达成一致,张先生无奈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但未获法院支持。
□ 法官提示
相邻关系中,漏水导致的侵权纠纷很常见,多数情况通过协商自行解决,不会诉至法院。但对于张先生遇到的这种漏水纠纷长达十几年,最终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的,如果被告方不认可损害结果,或者就损害是否是漏水导致的因果关系不认可,那么就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责任主体。
本案中,漏水原因明确,是洗衣机漏水导致的,因此不涉及渗漏水的原因鉴定。同时,漏水可能导致相关区域出现损害,但鉴定机构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方法,无法分辨时间等因素的影响。通俗地讲,就是漏水可能导致吊顶、墙壁、进户门的损害,但不排除时间因素等其他原因也可能导致损害后果。因此,提醒大家,在发生邻里间漏水纠纷时,一方面要通过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证据,且不急于修复受损部位;另一方面,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要及时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