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袁鹏 发自兰州 “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认真落实对基层妇联组织,尤其是乡、村妇联组织的工作经费补贴,为基层妇联提供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和保障。”1月16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甘肃省妇联获悉,甘肃省妇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州妇联、财政局落实基层妇联组织经费保障,认真落实甘办发(2017)11号关于“村社区妇联主席工资报酬由县级财政解决并纳入财政预算”的要求,解决所辖村、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报酬。
通知要求,要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将“妇女之家”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争取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党政机关清理清退的闲置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及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后腾退移交的用房,优先调配用于群团基层阵地场所使用。
通知指出,改善基层妇联组织工作条件和环境,解决基层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困难,是中央和省委对妇联改革的要求,是妇联组织和财政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妇联、财政要充分认识基层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推动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努力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妇联改革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