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右二)与法官一起参与家事案件调解。
心理咨询师通过游戏为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修复家庭关系。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田珊檑
“家是魂牵梦绕的牵挂,家是游子永远的根,家有着世间最美的梦……”在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谈心长廊里写着温馨的句子,明亮的落地窗、复古圆桌茶几座椅、生机盎然的绿色盆栽,温暖的色调、清雅舒适的环境给人浓厚的居家之感。
陈利(化名)和丈夫在谈心长廊里相对坐着,两人因家庭琐事闹离婚。当看到如此温暖的画面,原以为不能继续一起生活的两人,在家事调解员的开导下,开始回忆过去家庭生活的甜蜜与温馨。
“幸福的一家人,快快乐乐生活。”尤其是看到墙上贴着的来自孩子的手写寄语时,陈利与丈夫痛哭流涕,反思各自的错误。经家事调解员多次调解,两人最后决定和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家庭文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家庭的和谐幸福,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家庭的和谐幸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就难以实现。
自2016年5月以来,全国各地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制度。日前,在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各试点法院交出家事审判改革“成绩单”。
重情感修复与心理疏导
“原本我们感情很好,那次他的行为让我伤心了。”回想过去的幸福点滴,经某愿意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彼此更好地沟通,共同经营婚姻。
经某与张某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原本家庭和睦。后张某因家庭琐事打骂经某,经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调查情况属实后,依法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张某殴打、谩骂、威胁经某。
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张某与经某两人沟通方式存在问题,感情并非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性,遂邀请专职心理咨询师对双方分别进行心理疏导,尝试用全新的沟通交流模式相处。最终,夫妻重归于好,经某主动提出撤诉申请。之后,承办法官回访了解到,张某未再实施家暴行为,双方恢复了平静的生活。
有专家表示,家事纠纷表面上看有财产分割、精神安慰费、养育费等支付金钱的请求,其根本是夫妻间、亲族间情感上、心理上的纠葛,纠纷各方在心灵上、心理上都需要安慰与治疗。要先甄别婚姻关系的状态为“婚姻危机”还是“死亡婚姻”,从而对症下药,挽救可以挽救的婚姻,而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
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方法,从重审判转变为重服务,从重审限内结案转变为重化解纠纷,从重财产分配转变为重婚姻家庭关系修复、情感弥合。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诚城社区家事调解室采用“温情四部曲”,即“看电影、造氛围、品香茗、忆往事”,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重拾往日温馨,进而修复感情;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运用“房树人”心理测试方法,调解和好了一起夫妻争吵了20多年的离婚案件,堪称心理干预调解成功的范例……
“不仅要关注案件,还要关注案件中的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乔志宏指出,在家事案件中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不仅要关注对当下关系的修复,还要关心长期的稳定;不仅要着眼于问题的解决,还要关注个人的成长;不仅要处理当下的纠纷,还要帮助建立有效的解决机制。
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成效显著
“他直接用砖头朝我脸上打!”2016年7月,马某某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南梁派出所报警,称与其丈夫马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马某使用砖头打她脸部,致使她上唇软组织受伤。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经调查情况属实后,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马某行政拘留十日。为防止再次受到马某的伤害,马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禁止马某实施殴打、辱骂马某某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马某骚扰、跟踪、接触马某某及其近亲属。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了解到,马某某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在婚姻生活中,遭受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家庭暴力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建立反家暴工作机制已成为家事审判中的重要一环。
上海金山法院联合区妇联等组织积极探索建立反家暴多机构合作模式,25名干警自愿报名参加金山区妇联成立的“法理情”女子会,上海市其他几家试点法院也与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了反家暴协作机制,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执行;湖南高院牵头与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办法》,解决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过程中的程序性、规范性问题;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立案绿色通道,实现了快速立案、迅速调查、及时处理的应对机制……
据悉,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国法院共发出1830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许多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七旬老人贵某年轻时离家出走,家人多方寻找未果。20多年后,贵某回家,与出走前生育的4名子女就赡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贵某诉至法院,要求子女承担其今后居住养老院的费用,且分担今后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借助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来。家事法官结合案情实际,在诚城社区家事审判调解室与人民调解员通过多次调解和心理疏导,化解了子女与贵某之间的矛盾,均愿意对贵某尽赡养义务。
同样的,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5名乡镇妇联主席担任特邀调解员,采取“人民法官讲法律,妇联干部讲情理”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矛盾纠纷,联动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有一个“女子家事法庭”,以女性特有的“柔情、细腻”化解诉讼双方的戾气;作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浙江宁波鄞州法院从妇联、团委、民政部门、教育医疗机构中选定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背景的人员担任家事审判人民陪审员,形成全程参与调查、答疑、调处、审理、家访一体化机制……
据悉,各高院和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当地综治办、民政、公安、妇联、社区服务等部门创建了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超过80%的试点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或者达成了合作事项,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为主、各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专家表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家事审判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各试点法院要积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同时,要探索实行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制度,综合利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委托调解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