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奚旭初
今年以来,一揽子促“民富”政策密集出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2个省市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至少23个省市出台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部分群体更是获得多个“独享”政策组合包。其中京津沪深及浙江等五地月最低工资迈入2000元大关。(12月20日《经济参考报》)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对工薪阶层尤其是中低收入者而言,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利好。虽然受经济增速放缓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数量大幅增加,表明各地更注重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标,其背后是一揽子促“民富”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是政策红利释放速度的加快,是民众能得到更多实惠。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最低工资的上升正是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缩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三季度经济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42元,同比实际增长7.5%,比6.9%的GDP增速高0.6个百分点。人均收入增速“跑赢”GDP增速,是国强民富的体现。
最低工资调整是政府调节社会分配的一个有效手段,体现了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促进内需和消费。最低工资标准具有强制性,通过直接增加低收入职工工资,对更多劳动者的收入也能形成水涨船高的效应,从而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劳动者。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推动劳资双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助力分配制度改革。
事实上,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于企业也是有利的。企业与职工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尽管从短期来看,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导致企业的薪酬成本增加了,经济效益被“摊薄”了,利润确实在一定程度“缩水”了,但从长远来看,这并不意味着企业整体利润的减少。因为增薪会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凝聚人心,留住人才,有利于知识技术的创新,最终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故而,企业应该算大账,而不是小账。
另外,如果企业经营有方、经济效益好,风险承受能力强,自然不会担心最低工资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应从自身管理上找原因,而不是单考虑工资问题。其实,提高最低工资也是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脚步,向更有技术含量的领域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