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周玉林
■ 程玉莲
“回去以后,我会好好履行做家长的职责,积极把孩子送到学校,教育监督孩子好好上学……”
11月24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啦井镇新建村委会依法审理了和某某等3名家长未履行好监护人法定义务,致其子女中途辍学的3起案件。
据了解,这是云南省控辍保学工作中当地政府作为教育公益诉讼原告的首例案件。
今年3月,啦井镇新建村3名适龄儿童辍学回家,和某某等3名家长不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律责任,经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反复做工作后,仍然没有送辍学子女返校就读。11月3日,啦井镇政府向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后,对被起诉的学生家长进行了走访调查,认为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某某等3名被告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放任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违反了法律规定,必须限期改正。
经过庭审法官说服教育后,家长认识到“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今后保证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孩子安安心心上学”。
此案的审理,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旁听村民纷纷表示,以前不懂法,目光短浅,不重视子女的学习,认为送不送子女上学是自家的事,通过旁听庭审后,才知道是违法的。
今年以来,兰坪县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探索依法治教新途径,在完成入户动员、发放行政文书等程序后,对仍然未依法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提起诉讼,力求通过法律途径督促家长主动送孩子上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争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不漏一人。
兰坪县副县长李翼鸿表示,兰坪县将继续坚持履行好教育主体责任,不断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扎实落实好14年免费教育等惠民政策,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实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全力以赴实现教育扶贫工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