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孔祥鑫) 北京市27日对外公布北京大兴“11·18”火灾事故原因。经公安部门工作,北京大兴“11·18”火灾排除人为放火嫌疑,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8日,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一自建房屋起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开展现场勘查、此次事故排除人为放火嫌疑。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调查,樊某某自2002年至2006年,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建成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局部三层楼房。2016年3月,樊某某为出租和经营目的,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情况下,组织人员在地下一层修建隔断墙,准备建设冷库。起火前,地下冷库正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尚未投入使用。
在公安部火灾调查专家指导下,联合调查组全力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经查实,起火部位位于地下中部冷库间南墙中部的墙面上,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