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17年。然而,现阶段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仍有待加强,且对不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尚无强制措施,很多人往往将厨余垃圾和普通垃圾混在一起投放,极大增加了垃圾分类的难度。
那么,垃圾分类这场战役到底难在哪?垃圾分类没做好对环境有什么影响?如何解决垃圾分类之困?对此,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周韵曦
最近,一篇名为《海归女硕士进村做垃圾分类试验》的报道让陈立雯的电话瞬间繁忙了起来。相比自己获得的知名度,陈立雯更开心的是,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和机构找到自己,希望能共同探索垃圾分类这项系统工程的可行操作,以及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垃圾处理困扰。
垃圾的堆积,每个人都有“贡献”。而垃圾对人们的影响,并不会因为被抛之身后而消失不见。经过填满或焚烧的处理方式后,垃圾可能会以无色无味的有毒物形式再次回到人们的生活中,甚至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不可逆的负面影响。这些年来,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都在探讨垃圾分类的可行性,但效果一直差强人意。对此,专家建议,解决垃圾分类问题刻不容缓。
垃圾处理与垃圾分类的矛盾
一提到垃圾处理,人们首先关心的往往是污染问题。
“垃圾的填埋和焚烧产生的污染控制不一样,但都存在一些问题。”陈立雯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垃圾的两种处理方式,既存在共同问题,如渗滤液(废水)问题,也包括不同情况:垃圾填埋会产生填埋气问题,如沼气收集和氨氮、硫化氢等排放问题,而垃圾焚烧会产生三废(废水、废物、废气),其中废物还包括炉渣和飞灰两种,“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处理起来代价很高。”
毋庸置疑,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都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在陈立雯看来,不管是填埋还是焚烧,即使达标,也不等于安全。“填埋产生的氨氮、硫化氢都是气味非常重的废气,如果超负荷填埋或覆盖不好时,在气压低的情况下臭味会蔓延至周边5~10公里。焚烧的话如果垃圾坑的负压做得比较好,味道不会太大,但焚烧产生的往往是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如烟气当中的重金属、二噁英等物质。”在环保专家眼中,毒性超过氰化物1000倍的二噁英是地球上最毒的物质,不仅会致癌,还会影响人的生殖遗传。
城市的快速扩张,还让北京出现一个新的问题,“早期规划的焚烧厂几乎都在偏僻地带,但随着城市的加速扩张,城市居住地很快延伸扩展到了焚烧厂附近。”陈立雯说道。
事实上,近年来针对垃圾分类、垃圾减量的呼吁一直在进行,但垃圾的产生量和焚烧量却不断增加,这背后原因何在呢?
201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宋国君主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报告》指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大且增长快速,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17081万吨,增加5.8倍,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平均为1.12公斤,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目前北京市日垃圾产生量在2.3万吨左右,在运行、在建和设计建设的焚烧厂日焚烧量近两万吨,”陈立雯指出,当垃圾焚烧厂的规模相当于整个城市所有垃圾的焚烧量,这与垃圾分类就形成巨大矛盾,阻碍垃圾分类的开展。
打通垃圾处理链条
11月20日,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采访中,当记者向陈立雯展示这条新闻时,陈立雯直呼“太好了”。她一边借着记者的手机翻看一边评价道:“这个内容非常细致。”
今年9月,陈立雯来到河北省涞水县南峪村,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成功进行了一次垃圾分类的乡村实践。她告诉记者,“南峪村给了我很大信心,对村民们使用正确的引导方法和互动,不仅证明这样的垃圾分类方式可行,还让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起初,陈立雯到农村试点垃圾分类的做法受到很多人质疑,“城市还没做农村怎么做啊?”面对质疑,陈立雯在试点中更多感到的是惊喜。
项目启动第二天,陈立雯先把公共场所垃圾桶全部撤掉,然后给村民们发了两个垃圾桶来分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一个编织袋收可回收物。她没有选择僵硬的入户指导,而是在收垃圾现场手把手指导村民分类,“村民们3~4次便基本掌握了,一个月左右就不需要我这个辅导员了。只要村里形成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的模式,老百姓已经形成的习惯就不会倒退。”
也是在项目启动的第二天,负责村里垃圾清运的公司总经理刘海涛便主动找上门来,“村民非常支持我们做这件事,这在城市从来没有遇到过。他们垃圾处理压力非常大,迫切需要减量。”
虽然农村和城市每天产生的垃圾没有本质差别,但陈立雯在观察中发现,农村包装物相对少于城市。“农村居住分散,背靠土地,可以就近处理厨余垃圾等有机物,同时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当集体共同去做一件事,90%的家庭都很容易号召起来。城市居住集中,在建设集中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整个城市去调控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的同时,更需要找到调动全民参与的方法。”
2011~2013年,陈立雯曾针对北京垃圾分类情况做了调研,她发现垃圾分类还停留在两个方面:一是发放垃圾桶垃圾袋,二是概念化、笼统化宣传,而非深入居民家庭指导如何分类和投放。“分类投放和分类处理的设施还没有搭建好,居民也搞不清楚到底怎么投放。整个链条没有打通。”
没有打通的链条还有其他。“我们国家管理垃圾的部门很多,比如环卫部门负责清扫垃圾,住建部门负责投放到垃圾桶里的垃圾处理,商务部门负责可回收物,环保部门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排放环境监管,这些部门各管一块,中间缺乏协调。”北京义派律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告诉记者。
从源头实现垃圾分类
在陈立雯和李恩泽看来,垃圾分类的实现一定是在源头基础上进行的。
“在一些国家,孩子从一出生就接受垃圾分类教育,这种教育伴随着孩子日常习惯的养成,”李恩泽建议,教育部应在教材中纳入详细的包括垃圾分类的环境课程,设计相关实践活动。
由于缺乏系统性的教育,“现在垃圾处理侧重的都是末端处理,还没有把重视力度转移到前端的垃圾减量上。”李恩泽表示。刚刚过去的“双11”狂欢,产生了35亿件快递,“这些快递外包装都是一层又一层,大多数都是垃圾,其中有部分垃圾是没必要产生的。”他指出,“中国风俗观念讲究礼尚往来,主要体现在礼品精美的外包装上,但国家也没有强制政策来制止过度包装产生的垃圾。”
近年来,垃圾分类的立法呼声渐强,各地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但在李恩泽看来,强制性力度不够,缺乏可行操作性。“国家层面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只能在出台规定的部门内具有一定效力,但跨区、跨部门后,效力可能就会大减。”
针对垃圾分类立法,李恩泽建议:“一定要明确各方职责,比如外包装,如果超过国家标准,就要多收税,提高重复、过度包装的成本。如果企业产生垃圾过多,就要提高垃圾处理费用。监管方也要明确职责,必须从前端进行监管,要想方设法减少垃圾。同时,立法更要避免企业产生为了拿补贴而不环保的垃圾处理行为。”
可喜的是,有关垃圾分类的重视已越来越多地上升到政策层面。
今年5月,厦门教育局启动“垃圾分类教材进课堂”活动,分发厦门市自己编写的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教材《绿海鸥伴我行——厦门市垃圾分类知识读本》。
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个进步很大,之前的文件基本都是号召性的,而国务院发布的方案是响应深改办的意见,体现出改革精神。”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宋国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