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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03

中国妇女报法治权益 热线 关于赡养,这些误区违反法律又伤人心 员工不愿缴社保,事后能否反悔要经济补偿 员工不胜任工作属实单位也不能“想撵就撵” 民法总则 收藏品公司承诺回购,七旬老人起诉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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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漫画/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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